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潼关工商局称自杀和乱罚款无关 停职副局长叫屈
2006年05月25日 08:44:03  来源:本网综合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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潼关成了“鬼门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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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报道·

    潼关工商局称自杀和乱罚款无关

    “潼关乱罚款”事件已经成为全国各大媒体关注的焦点,潼关县工商局竟然声称,死者张建勋并非豫A73365车主,他并未受到过工商部门的查处,其自杀和工商乱罚款毫无关系,事实真的如此吗?昨日记者赴巩义探究真相。[全文]

    潼关被停职的工商局副局长满腹委屈

    在潼关县工商局三楼会议室,记者见到了已经被停职,正在接受联合工作组调查的潼关县工商局副局长熊榜奇。

    记者:你们查车都是什么程序?

    熊榜奇:因为我们没有上路检查的权利, 举报人举报非常准确,我们不去检查不行,去检查,又没有上路权,在这种情况下 ,我们请有上路权的单位协助,自己没有权利。

    记者:哪些部门?

    熊榜奇:公安部门,他们查到的车辆都属实。

    熊副局长说,他们并不像一些商户反映的那样,违反规定上高速路拦车罚款,而是在接到举报后,委托公安等有上高速路检查资格的部门上路拦下车后,工商人员再对货物进行查处。而记者上午在采访潼关工商局经检大队副队长的时候,他的说法和熊副局长却截然相反。“我们接到举报后,就上路查车。”副队长说。

   熊榜奇:“我们想在此声明一下,不象网上炒做的那样鸣枪,逼死人命,罚款不开发票,没有的事情,现在工作被动到这个程度,惊动这么多。” [全文]

    陕西几部门联合调查潼关工商局违规罚款事件

   针对潼关县工商局个别执法人员在高速公路上违规罚款的问题,陕西省政府纠风办等部门组成的联合调查组24日进入潼关,对此事进行调查。目前潼关县工商局主持工作的副局长熊榜奇、经检大队队长支忠民已被停职接受调查。

    据初步调查,从去年8月至今年3月,根据举报人的举报,潼关县工商局先后查处仿冒他人品牌电线案件9起,收罚没款14.25万元,上缴财政入库11.35万元,其余用于奖励举报人后补交入库。在查处违法案件过程中,没有严格依法按程序办案,存在以罚代处、罚款放行和多收少开票据等违规问题,本应对当事人拉运的冒牌电线予以没收,并给予罚款,但在执法当中只作了罚款和责令其将产品拉回生产地销毁商标的处理。

    目前,此次事件仍在进一步调查之中。[全文]

    国务院三部委督办组赶赴陕西查处潼关乱收费案

    国务院纠风办、交通部、公安部近日成立联合督办组赶赴陕西,会同陕西省专案调查组,就近期民众反映强烈的陕西潼关高速公路设卡违规罚款事件进行调查。

    近日,有民众反映,在连霍高速公路陕西段潼关收费站处,有工商部门违规上路拦截车辆,以检验货物质量为由,进行大额罚款,并且在此过程中还存在执法人员其他的违规违纪行为。

    陕西省纪检、监察部门经过调查现已初步认定,潼关县工商局个别执法人员没有严格依法依纪办案,存在以罚代处、罚款放行和多收罚款少开票据等问题。 现已查明,潼关县工商局一共有9次违规罚款,涉及金额14万多。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高速公路上,除公安、交通执法部门外,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在高速公路拦截检查车辆,更不能进行乱罚款。三部门联合督办组有关负责人指出,潼关县工商部门无视国家有关规定,在高速公路乱设卡、乱罚款、乱收费,是典型的公路三乱行为。

    国务院纠风办表示,国务院纠风办对此十分重视,已经会同交通部、公安部督促这件事的查办,一经查实,不仅要严肃处理有关当事人、有关领导,还要摘掉这个路段公路基本无三乱的牌子。

    目前,潼关县工商局主持工作的副局长熊榜奇、经检大队队长支忠民已被停职,正在接受有关部门的进一步调查。(来源:中国新闻网)

·新闻回放·

    潼关工商上高速乱罚款 车主被罚2.7万服毒自尽


乱罚款单据。

    陕西潼关,北隔黄河与山西相望,东临函谷与河南接壤,同时黄河、渭河又在这里交汇,素有“鸡鸣闻三省”的交通要冲之称。连霍高速公路开通后,潼关作为陕西省的东大门,窗口地位更显重要。然而,去年以来,陕西省潼关县工商局却利用这一“风水宝地”,大发横财。他们多次在连霍高速陕西潼关收费站处,强行对入境的货车进行拦截,以货物有质量问题为由进行罚款,数额一般都在万元以上,而且不出具任何凭证,不少车主把潼关戏称为“鬼门关”。河南省巩义市一车主张建勋,因在过潼关时被工商人员非法罚款2.7万元后,不堪重负,回家后竟服毒自尽。[全文]

    当事人怕报复不接受采访

    “现在的社会就是这样的。咱惹不起,咱躲得起。没办法。我跟你说什么意思,你们采访了以后,与我们也没什么好处,只有坏处没有好处:不必来了,不必来了,不想找那么多麻烦,太麻烦了,找那么多事情。”席双明在接某媒体的电话。[全文]

   ·潼关工商乱罚款车主自杀续:国家工商总局关注

·媒体评论·

    潼关为什么成了“鬼门关”?

    根据国家规定,执法部门罚款需要严格按照收支两条线的管理规定执行——确实违反相关规定需要罚款,由执法人员开出罚单,被处罚单位 或个人到指定银行上缴。但没有上路执法权的潼关县工商局执法人员却敢对外籍车辆随便罚款,采取多罚少开手段,直接把差额罚款装进个人腰包,如此赤裸裸的抢钱行径与土匪路霸有何二致? [全文]

    ·这哪里是乱罚款,分明就是抢劫!
    ·“黄宗羲定律”让潼关变成鬼门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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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熊红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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