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西把栅乡徐家沙梁村的28位出嫁女近日将村委会告上呼市中级人民法院,请求法院支持她们与本村出生的男性村民享有同等待遇。
农村出嫁女的土地承包、经济利益分配等问题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热点,所以在12日的法庭上坐满了来自各界的听审者。徐家沙梁村的村委会主任、村支书到庭应诉。自治区人大、自治区妇联等相关部门的同志参加了旁听。
徐冬梅、聂翠莲等28位妇女提出的事实与理由为:她们在徐家沙梁村出生,虽然丈夫是外地人,但户籍在村且在本村居住,承包土地多年。1999年12月和2000年11月,村委会作出本村出生的姑娘在二轮土地承包中不分给土地的决定;村集体为村民所建的住宅楼和临街商用楼,凡本村出生的姑娘无论婚后是否在村里成家居住,与其外来的丈夫均没有分配资格。于是,她们28人先后被剥夺二轮土地承包权、“两楼”的分配权和作为村民依法应得的其他许多重要经济利益分配权。2002年6月7日,经过上级有关部门的干涉,双方达成《沙梁村委会与出嫁闺女承包二轮土地及相关事宜的协议》,协议中约定仍不给出嫁女住宅楼和商用楼,每人取得1.7亩二轮土地承包权。可时隔两年,这些土地又被村委会收回作为建设住宅楼和商用楼地皮。
此次28位出嫁女的诉讼请求,就是要回每人应得的住宅楼和商用楼,或折合成人民币来支付。
被告村委会主任贺清廉明确表示:对原告所陈述的事实予以认可,怎样解决听从法院的判决。(呼和浩特晚报 文/彦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