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集中在基层一线警种。派出所民警牺牲107人,负伤1542人;交警牺牲56人,负伤561人;刑警牺牲44人,负伤498人;治安警牺牲43人,负伤584人。上述四个警种伤亡人数占全部伤亡民警的75.5%,其中牺牲人数占全部牺牲民警的60.4%。
——中青年民警较多。因公牺牲民警的平均年龄为44.8岁。很多中青年民警因长期超负荷工作,积劳成疾,英年早逝。45岁以下因公牺牲和致残的民警分别占全部因公牺牲和致残民警的67.4%和89.4%。
——抓捕犯罪嫌疑人伤亡较大。在因公伤亡的4548人中,因抓捕犯罪嫌疑人导致伤亡的达1959人,其中牺牲27人,负伤1932人,共占伤亡民警总数的43.1%。
在公安部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公安部政治部人事训练局副局长樊京玉指出民警因公伤亡主要有四大原因:
一是工作任务繁重。2005年,全国公安机关公理刑事案件464.8万件,查处治安案件629.6万起,发生交通事故45万起;全国110接警总量超过1.2亿次,平均每3.5秒接警一次,公安机关出动警力6633万次,抓获犯罪嫌疑人86.4万人,救助危难群众312万人。
公安工作任务繁重。在日常工作之外,公安机关还要根据社会治安的需要,开展各种专项治理行动、组织安全保卫等。
二是警力严重不足。目前我国的治安状况与十多年前相比,无论是刑事、治安案件发案数和特种行业,公共场所新增数,还是出入境人员、外来流动人口的总量,都出现了较大幅度的增长,而相比之下公安机关警力的增加速度远远滞后。
目前,世界发达国家警察与人口的平均比率达万分之三十五,而我国约为万分之十二,远远低于世界发达国家,甚至低于巴西、印度等发展中国家。可以说,我们公安机关以其他国家三分之一甚至四分之一的相对警力,在保障着国家经济社会的加速发展。
三是违法犯罪暴力化倾向日益严重。近年来,一些犯罪分子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心理严重失衡,一旦遇到偶然因素的刺激,就铤而走险,采取极端行为实施犯罪、报复社会。遇到抓捕时穷凶极恶,动辄使用枪支弹药、刀具凶器对抗法律,导致民警伤亡较为严重。
四是执法能力有待提高。面对日益严峻的治安形势,公安机关的执法能力受一些因素的制约而难以很快提高。在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基层所队,由于经济原因,民警执行警务所必需的防护装备和有效制止犯罪的武器警械严重短缺,如防弹防刺背心、防弹头盔、警棍、手铐等。
樊京玉同时指出:“一些民警自身防护意识和实战技能差,也是造成伤亡的原因。” [详情]
警察可享受军人同样抚恤优待
烈士抚恤金为20万元
在公安部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公安部政治部人事训练局副局长樊京玉在回答有关民警抚恤优待的问题时指出,人民警察可以享受军人一样的抚恤优待,因公牺牲的抚恤金是10万元人民币,其中被评为烈士的是20万元人民币。
他说:"对于民警抚恤优待,国家历来高度重视,而且人民警察法有专门的规定,人民警察可以享受军人一样的抚恤优待。关于抚恤补偿的问题,国家有几个规定,一个是民政部、公安部出台了人民警察的办法。第二,去年公安部和财政部出台了关于公安民警的特别抚恤金。"
对于记者关于"前不久北京有一位民警在抓捕歹徒过程中牺牲了,因为他是烈士又是一级英模,家属得到抚恤补偿金一百万之多"的问题,樊京玉认为英烈家属拿到一百万是有可能的。
"按照正常的情况,一个民警牺牲了,按照现有的抚恤办法,我说的是没有调整以前的,抚恤金应该是七八万元左右。第二部分,因公牺牲的抚恤金是10万人民币,其中被评为烈士的是20万人民币,这是国家规定的。同时公安部有个英烈基金会,因为各地党委政府都非常重视这个问题,在国家规定之外各地也采取了很多办法,比如上商业保险,比如人身保险等等其他社会赞助。"
"对家属的一百万只是一种安慰,因为一百万也买不回来一个人的生命。我想这个事情大家也都能够理解" ,他说。[详情]
2005年因公牺牲公安民警典型事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