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的指定管辖,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13日开庭,公开审理国土资源部原部长田凤山受贿一案。图为田凤山的资料照片。新华社发

图为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外景(摄于12月13日)。新华社记者张旭摄
新华网北京12月13日电(记者田雨)根据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的指定管辖,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13日开庭,公开审理国土资源部原部长田凤山受贿一案。
检察机关起诉指控,1995年至2003年期间,被告人田凤山利用其担任黑龙江省人民政府省长、国土资源部部长的职务便利,利用其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多次收受他人给予的款项共计人民币400余万元。案发后,赃款已全部追缴。
庭审中,公诉人出示了有关证据,田凤山委托的律师到庭为其辩护,被告人田凤山作了陈述,被告人的亲属、新闻记者及各界群众20多人旁听了法庭的审理。据悉,法庭将依法进行评议,并择日公开宣判。(完)
■田凤山简历
●据检察机关起诉材料显示,田凤山于1940年12月8日出生在黑龙江省肇源县。据公开资料记录,田凤山的政治生涯从1972年起步,历任牡丹江市委书记,黑龙江省政府副省长。
●1995年2月担任黑龙江省委副书记、省政府省长。
●1999年12月,59岁的田凤山从黑龙江赴京上任,成为国土资源部党组书记。
●2003年3月,被任命为国土资源部部长。
●2003年10月,被免去国土资源部部长职务。
●2004年9月30日,田凤山被羁押。(记者
陈俊杰)
国土资源部原部长田凤山涉嫌受贿498余万被公诉
经北京市检察机关审查终结,国土资源部原部长田凤山涉嫌受贿一案已移送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此案于上周四在该院立案。有消息称,田凤山是因黑龙江环保局原局长王慎义检举而败露。
·中纪委公布对田凤山严重违纪违法审查结果
·田凤山被撤销中央委员职务
·田凤山因违纪被免去国土资源部部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