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张德军被判无罪,旁听群众拍手称快。

见义勇为的张德军。
·撞死歹徒成被告 成都见义勇为市民获判无罪/图
·成都男子见义勇为撞死劫匪判无罪 市民鼓掌/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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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德军无罪!”昨日上午10时30分许,成都市成华区法院审判大法庭,判决结果刚一宣布,法庭内顿时响起热烈的掌声,经久不息……
法庭认定,见义勇为撞死歹徒的司机张德军并非故意撞击摩托车,伤亡后果是歹徒罗军等两人为摆脱追赶而高速行驶、先后撞上立交桥护栏和张德军的车而侧翻。
苦熬大半年后,被歹徒控告的见义勇为司机张德军终于轻松地走下了被告人席,他说:“我还会继续见义勇为。”
热心群众与歹徒家属打嘴仗
昨日上午9时许,离宣判时间还有一个多小时,成都市成华区法院审判大厅已聚集有近百名群众,除张德军暂住地成华区人民塘村的村民外,还有数十名自发前来关注判决结果的普通市民。一块高高举起的木牌引人注目,上面写着“支持义士张德军,坚决严惩抢匪”。举木牌的大爷称自己是一名普通市民,对张德军的行为非常敬佩,得知昨日宣判,他一大早就赶来了。
人群一角,站着两歹徒的亲属。“我儿就是他张德军撞死的呀……”死亡歹徒胡远辉的父母轮流向媒体诉苦。
“歹徒还有脸来告?”一旁的群众立即凑过来反对。双方打起嘴皮仗。“要是你被抢,没人来帮你。”“撞死人就有理?”“见义勇为,肯定没错。”……
直到10时许,见义勇为司机张德军终于露面。包括中央电视台在内的国内10多家新闻媒体即刻将张德军团团围住。“见义勇为弘扬社会正义,我会继续坚持。”张德军的气色比上一次开庭时好了许多,头发梳理整齐,还做了个偏分的发型。看到很多不熟悉的市民也前来支持他,张德军连连致谢。
张告诉记者,他刚从简阳老家赶来法院接受宣判,他有信心打赢官司。从大厅到法庭,张德军一刻也未能摆脱媒体的追逐。
歹徒罗军上庭时没安假肢
10时一过,旁听群众陆续进入法庭。成华法院容纳100多人的审判大法庭,座位已所剩无几。稍后,歹徒罗军在法警的押送下,一瘸一拐走上自诉人席。罗军面目黑瘦,无精打采,头发凌乱,上次开庭时安的假肢也不见了踪影,剩下一条右腿搭在椅子上。
宣判
事实:飞车抢夺后高速逃逸肇事
10时30分许,审判长王泽文和人民陪审员走上审判席。审判长首先宣布了法院查明的事实:去年8月14日下午6时许,胡远辉驾驶两轮摩托车搭乘罗军,在成华区圣灯乡人民塘村,趁一妇女不备,抢夺其金项链后驾车逃逸。张德军和现场群众刘某某等人闻讯后,立即乘坐张德军驾驶的轿车追赶,并多次打电话报警。
当追至三环路龙潭立交桥上时,刘某某等人责令胡远辉、罗军二人停车,但胡远辉为摆脱追赶,驾驶摩托车高速蛇形行驶。张德军驾驶的轿车与摩托车并行时,摩托车与右侧立交桥护栏和张德军驾驶的轿车发生碰撞后侧翻,致使罗军从摩托车上摔落桥面,造成左小腿骨折等多处损伤,胡远辉摔落桥下死亡。治疗期间,罗军被截肢。
由于被抢项链价值未达到“抢夺罪”的定罪标准,警方此后按治安案件进行处理。但受伤歹徒及死亡歹徒的家人近日向法院正式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自诉,并索赔56万余元。据悉,罗军在自诉案立案以后,再次涉嫌在成都驷马桥抢夺。但因身体残疾,成华区警方对罗军取保候审。
判决:张德军无罪无需赔偿
“张德军无罪,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审判长宣判的话音刚落,法庭内顿时响起热烈的掌声,整整持续了数十秒。
张德军轻松地走下被告席。“法律是公正的。”他重复着这句话,很激动。而胡远辉的妻子大声喊叫:“我要上诉,把官司打到底。”(《成都商报》供稿记者黄庆锋)
群众看法:上千人表示支持张德军
张德军见义勇为反被索赔案,引起包括新闻媒体在内的成都社会各界普遍关注,成都市成华区法院给新闻媒体的“情况通报”中提到,为了让广大群众了解案件的有关情况,提高法院审判工作的透明度,为此将该案进行了通报。
成华区法院称,在案件审理期间,省内外上千群众通过各种形式向法院表达意见并对审判结果表示关注,这些意见呈现一边倒的趋势,均是支持张德军见义勇为的内容。
判决前一日,记者在街头对此案进行了随机采访,接受采访的有保安、老师、学生、公务员等。他们无一例外地表示,希望见义勇为者打赢官司。
陈大爷(守车人):应该为见义勇为者鼓劲。如果抢匪索赔成功,就没有人敢坚持正义了!
曹女士(公务员):法律应当保护每一个公民的权利,但这里面的是非如果搞不清,不仅会伤了见义勇为者的心,更使法律无地自容。
刘女士(家庭主妇):一分钱都不该赔,应该给见义勇为者一个公道。
刘先生(职业不详):如果见义勇为者输了,真是英雄没当成,反倒成罪犯。让人寒心。
王女士(幼儿园教师):我支持见义勇为者,也相信张德军会赢。
李同学(大四学生):面对犯罪分子,敢于“拔刀相助”的人越来越少,如果张德军输了,大家都不会见义勇为了。
李先生(保安人员):如果见义勇为者输了,我也不知道以后该不该主动抓贼了。

张德军被判无罪,自诉方高呼:“判决不公。”
判决理由:不能证明他主动撞摩托
理由一 只是想抓嫌犯不是故意伤人
审判长在法庭上一一分析了判决理由。法庭合议后认为,胡远辉、罗军实施抢夺行为后,张德军等人驾车追赶二人,只是意图将逃跑的犯罪嫌疑人扭送公安机关,这从追赶中多次打电话报警,并责令对方停车的事实可以证明张等人追赶时的心态。“所以,张德军驾车追赶胡、罗二人的行为是合法、正当行为。”
法院还认为,客观方面,该案的证据也不能证明张德军主动撞击摩托车,致使胡、罗二人伤亡,即不能证明张德军实施了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自诉人指控张德军犯故意伤害罪,既无事实根据也无法律依据,指控不能成立。”听到这里,记者注意到,张德军一直相互捏动的手指松弛了。
理由二 摩托高速行驶造成侧翻事故
法院进一步分析,胡、罗二人为摆脱现场群众的追赶,驾驶的摩托车以危险状态高速行驶,是造成摩托车侧翻的直接原因,这一危险状态完全是二人自我选择的结果。
张德军为阻止犯罪嫌疑人逃逸而被动采取的高速追赶行为,与本案损害后果的发生没有必然因果关系,不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