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间强奸、杀害7名女性,杀害人数之多,手段之残忍,为内蒙古自治区近二十年来所罕见,犯罪嫌疑人被抓获归案后称:我犯的罪孽够死十几次了。此案被公安部确定为2005年督办第二号命案
2005年1月2日下午3点左右,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察右前旗一羊倌在平地泉镇南旧208国道1华里西300米处田地里发现一具女尸。
死者双手被捆,黑色电话线紧紧勒在她脖子上。警方初步调查,死者陈某,出租车司机,37岁,系被勒颈窒息而死,死前遭强奸,并被抢劫。
几乎同一时间,距察右前旗30公里外的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公安局接到一张姓女青年报案,称在由土贵乌拉镇回集宁区的路上被一男子以低价搭车为由骗上车遭强奸。当该男子面露杀机时,张借车减速之机跳车逃脱。她记下了那辆出租车的车牌号:蒙JY2230。
根据车牌号,警方很快就查到了该车的车主正是已经被害的陈某。警方经对陈某的家人了解得知,1月2日一大早,陈就开车出去。而她被害时间,警方推测在中午12点左右;在这个时间段内,有人驾驶着陈的出租车,对张姓女子实施了强奸。
据张姓女子描述,犯罪分子年龄在27岁左右,身高绝对没有超过一米七,说话语速很慢,讲话当中,尤其跟女孩子说话时总是面带笑容。根据受害者描述的这一体貌特征,警方在当地展开排查,寻找与之相符的男子。
1月6日,警方找到了那辆失踪的出租车。这辆车的内部已被烧得面目全非,警方只发现了被杀害的车主陈某的一些物品。由于烧车的地点在一个废弃的垃圾场内,警方没有找到目击者。而警方几天来对可疑人员的排查工作也一无所获。
1月7日晚19时,正在调查陈某被害一案的刑警们在集宁区玫花路上又发现一具女尸,死者双手被捆,上身裸露,血肉模糊。经查,死者高某,25岁,1月7日下班后,她曾向同事说过,要回家看望父母。法医鉴定高某被人强奸后左胸被锐器刺中5刀,创口深达胸腔。衣服被人用锐器割开,现场发现有小型轿车轮胎刹车痕迹。
几起血案引起自治区公安厅领导的高度重视,立即派刑侦技术人员赶到集宁指导侦破工作,成立了专案组,制定侦查方案。按照部署,所有参战民警冒着严寒,投入到了紧张的战斗中,侦破工作迅速展开。
侦破工作正在进行,而犯罪却没有终止。2月25日,集宁区电石厂东侧一废弃墓穴内又发现一具女尸,死者双手被捆,面目全非,惨不忍睹。经勘查,死者头部有钝器伤,胸部被捅数刀。刑侦技术人员从现场又提取到了小型轿车轮胎痕迹。
警方从死者遗物中的一张身份证,确定死者名叫张某,23岁,呼伦贝尔人。在与其家人取得联系后,警方得知张某于2月22日坐火车从呼伦贝尔来乌兰察布看望外祖母,但在下了火车后,即不知所踪。
50天内连发4起命案,3条无辜生命惨遭黑手。鉴于此案影响极其恶劣,自治区公安厅分管刑侦的副厅长王新乐和刑侦总队调研员李铁丰几次带法医前往乌兰察布市对尸体进行检验鉴定,同时上报公安部。经公安部DNA鉴定,4起强奸杀人案为同一人所为,遂决定并案侦查,将此案定为“2·25”系列强奸、杀人、抢劫案。
3月21日,公安部协调全国著名刑侦专家共5人与“2·25”专案组一同赴案发现场,逐一对犯罪现场进行反复勘验、会诊。依据逃生者的描述,专家们经过充分酝酿,对凶手进行了画像:宽眉、小眼、瘦脸是该犯罪嫌疑人的主要特征。
4月30日,公安部传来消息:2000年5月20日发生在呼市赛罕区西把栅乡的另一起强奸杀人案(受害人年仅12岁)经DNA检验后也是该疑犯所为。侦查范围从乌兰察布市扩展到呼市。
为防止恶案再发,7月26日,公安部在呼市召开七省区“2·25”系列案件侦查工作会议,进一步缩小侦查范围,明确侦查方向,自治区公安厅决定悬赏20万元缉拿疑犯,并成立“2·25”系列案件指挥、协调小组。由分管刑侦工作的厅助理巡视员刘尤福任组长,李铁丰任副组长,全面协调、指导案件的侦破工作,他们同刑警们一道深入相关旗县区和乡镇,先后11次召集乡长、村长、妇联主任部署工作,向群众发放犯罪嫌疑人画像,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形成“天网”态势。
10月13日,疑犯终于浮出水面。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公安分局接到群众报案:发现一名与犯罪嫌疑人外貌相似的男子在呼市街头露面。为不打草惊蛇,专案组立即开展内查外调,终于将犯罪嫌疑人锁定:赵志红,1972年生,初中文化,家住乌兰察布市凉城县永兴乡。
2005年10月23日中午12时50分,犯罪嫌疑人赵志红在呼市新城区落网。
赵志红生于一个普通农民家庭,初中没有毕业便辍学回家务农。1990年开始外出打工,先后在呼市、包头、鄂尔多斯、宁夏等地区打工。其间因盗窃案件两次被公安机关处理。1995年与同村一姑娘结婚后生有一女,2001年离异后独自一人生活。
当晚11时许,警方开始对赵志红进行突审,赵志红供述:1月2日那天他一早打了女司机陈某的车,行至察右前旗平地泉镇时,赵志红提出与陈某交个朋友,陈某不同意,赵志红便用从家拿来的电话线将陈某双手捆住实施强奸。
当陈某哀求他“你要钱也行,要车也行,就是别要命”时,赵志红已将电话线另一端绕在陈某的脖子上,拼命拧了几圈,直到陈某不再挣扎。之后,赵将尸体拖入路边一土坑内,顺手用玉米秸掩盖。
杀完人的赵志红丝毫没有感到惊慌,他从容地驾着出租车驶向乌兰察布市的另一小镇———土贵乌拉。吃完午饭,赵志红开车原路返回,途经一公共汽车站时,他的目光盯在了正等车的女青年张某身上。
赵志红上前搭讪,谎称自己是出租车司机,可以低价拉张某回集宁区。在返回集宁途中,赵志红故伎重演,持刀威逼将张某强奸,后张某机智与之周旋跳车逃脱。
赵志红将车开到集宁区南侧的开发区一垃圾堆处,点燃出租车座椅逃离现场。
之后,这个杀人狂魔又以揽出租车生意为由将魔爪伸向高某和张某。交代完上述犯罪事实后,赵志红便开始缄默不语,经验丰富的预审人员认定赵志红并没有全部交代,随即改变审讯方案。
面对预审员凌厉的攻势,赵志红彻底缴械。据警方目前掌握的情况看,从1996年至2005年,在长达10年的流窜作案中,赵志红在呼市以同样的手段,强奸杀害了7名年轻女子。被害人最小的年仅12岁。
担任主审的自治区公安厅刑侦总队重案支队支队长杲凤存这样描述赵志红:文化程度不高,但社会知识比较丰富;年龄不大,但人生阅历比较深;其貌不扬但能说会道,不令人生厌;出生于农村但智商不低;看上去马马虎虎,但非常精明,记忆力极强,心细如丝。
犯罪嫌疑人赵志红对审讯人员说:“我现在真后悔,心里也很难受,觉得很对不起受害人和她们的家人。我犯的罪孽够死十几次了。”(韦华 本报记者 史万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