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嘉宾访谈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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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讨论
【主持人】
各位网友大家上午好。在法制社会里,人们似乎是越来越离不开律师了。“有事找律师”就如同“有困难找警察”一样,普遍而普通。今后,新华网将不定期地邀请我国一些著名的律师做客“新华访谈”,在《与律师谈天说地》节目中,就法律问题、社会问题、人生问题等等,与新华网友广泛展开在线交流。
今天,首先应邀做客《与律师谈天说地》栏目的是我国著名律师岳成。因此,今天的访谈也就成为了《与律师谈天说地》栏目的首场访谈。
【话题一】法院强制执行事件
朝阳法院近百人兵分六路 57户“老赖”遭强制执行
岳成:最近法院强制执行事件比较引人注意。一些业主拒不执行交付管理费,朝阳法院动用了一些法警对拖欠物业费的业主进行了强制执行。法院的判决应该执行,现在执行起来是比较难的,对于有执行能力不予执行的,严重的可以构成犯罪,法院应该是可以采取强制执行的,否则判决书会成为一纸空文。这样的话,大家对法律就没有敬畏的感觉。凡是法院发生了法律效力的判决,大家都应该执行,如果没有执行能力的,等被执行人有了执行能力以后再执行,不应该让执行人一次又一次的找法院。朝阳法院的做法是正确的,不应该在社会上留下法律白条。这样的话,人们对法律就不敬重了。现在最高法院一再强调,关于如何加强执行的问题。执行难是多方面因素造成的,有一部分是人为的。生效的判决都应该执行,被执行人如果没有执行能力的应该终止执行。如果有执行能力的人,都应该采取多方面的强制执行,对那些恶意转移财产不予执行的人,一定要绳之以法。这样,就警示了那些想不执行法院判决的人,对他们都一种威慑力,使他感觉到必须予以执行。这样对那些抱着侥幸心理的人一些警示。确实没有执行能力的人,一定要说明情况。否则对法院、对法律都是一种伤害。
【话题二】主持人职业做广告
不同声音:谁在“禁令”的背后偷笑
广电总局出“狠招” 主持人从此不得拍广告
国家有关部门不久前对主持人职业做广告进行了严格的限定。我们就是不明白,为啥,连何炅这样的业务主持人都受到严格的约束,而倪萍虽然调离了中央电视台的主持人岗位,但是她还是时不时地会站在中央电视台的演播大厅中主持极其正式的节目,无论是大型晚会还是去外地,或是“心连心”啊,或是“同一首歌”啊,总之,主持人的圈子里老是离不开她的影子,可是她为啥不受约束呢,而且她在广告中的告白还特别强调“社会责任”,这样的话,似乎应该是“新闻联播”、或是“焦点访谈”的导语啊,可是说完话后,她拿到的是大把大把的票子啊。约束主持人的规定为啥不能约束倪萍呢?从法律上说得过去吗? 我也查过“广电主持人公约”,确实禁止主持人说港台强、接演广告等。何炅在央视并没有正式的岗位,但是他依然受到约束。他的正式职务应该是某大学的教师,但为什么也要受到约束呢?
岳成:广电总局关于主持人的规定,主持人是应该遵守的。但是倪萍已经脱离中央电视台了,她就不受广电总局的约束了。关于做广告的问题,是对央视主持人的规定。因为她不是央视主持人了,她回来客串主持人的话,身份也不一样,所以她可以不受约束。并不是说广电总局对她是一种特例。因此,她可以到外边做广告等不受约束的行为。只要到央视做主持,就要按照要求做主持。有的人不是央视的专职主持人,但是我愿意自律,我也是要向央视主持人一样要求自己,这个也是可以的。但是,我是业余主持人,央视聘请我来到这里,做兼职主持,在这段时间里,如果和电视台有约定,说你在做主持人这段时间里,不允许出去做广告,那么大家就信守合同。如果没有这个规定的话,兼职主持人的行为,也是认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