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一步对流动人口的管理服务工作,要按照以人为本的理念,由过去的防范控制型管理转变为管理和服务并重的服务型管理,建立社会化的管理模式,实现工作时单位管、暂住地社区管、党团员组织管、系统问题部门管、治安问题公安管的工作格局
拟取消农业、非农业户口的界限,探索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管理制度,同时,以具有合法固定住所作为落户的基本条件,逐步放宽大中城市户口迁移限制
本报北京10月25日讯 记者孙春英 中央综治委流动人口治安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
公安部副部长刘金国在今天召开的中央综治委2005年第二次全体会议上提出,各地、各部门要根据资源、能源等实际承受能力,把人口流动问题纳入本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认真解决流动人口就业、居住、劳动保障、医疗卫生、义务教育等问题,逐步形成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
据截止到2005年6月30日统计,全国公安机关共登记暂住人口8673万人。“相当数量的流动人口在城市暂住时间较长,‘流动人口不流动’、‘暂住人口常住化’是一个新的问题。一些行业侵害农民工合法权益,克扣、拖欠农民工工资,强迫农民工超时限、超强度劳动等。值得注意的是,一些地方形成了地域性流动人口违法犯罪团伙,已成为影响当地社会治安的突出问题。”刘金国这样说。
据了解,针对侵犯农民工合法权益问题突出的情况,公安部与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了清理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共追发、补发拖欠农民工工资3800余万元,退赔求职者求职费用1363万余元。北京、江苏等11省、直辖市公安机关建立了流动人口管理协调会晤机制,积极开展警务合作。2003年以来,各地公安机关共查处侵害农民工合法权益的案(事)件40余万起。
刘金国表示,下一步对流动人口的管理服务工作,要按照以人为本的理念,由过去的防范控制型管理转变为管理和服务并重的服务型管理,建立社会化的管理模式,实现工作时单位管、暂住地社区管、党团员组织管、系统问题部门管、治安问题公安管的工作格局。
他透露,公安部正在抓紧研究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拟取消农业、非农业户口的界限,探索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管理制度,同时,以具有合法固定住所作为落户的基本条件,逐步放宽大中城市户口迁移限制。 (来源:法制日报)
罗干:切实做好流动人口管理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
新华网北京10月25日电
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25日召开全体会议。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综治委主任罗干在讲话时强调,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的要求,深入开展平安建设,切实做好流动人口管理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罗干指出,近年来,各地在流动人口管理方面做了很多有益的探索,创造了很多好的经验,要认真进行总结,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加强工作措施。要把管理与服务紧密结合起来,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坚持以人为本,努力为流动人口提供文明、优质、高效、热情的服务。既要依法严格管理、严格执法,又要热情服务、文明执法,把服务与管理工作落到实处,有效保护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齐抓共管,推进流动人口管理社会化。加强流动人口管理组织和队伍建设,落实流动人口管理各项措施。加强流动人口中党团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团组织在流动人口自我发展、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中的作用。加强人口流出地与流入地的协作配合,共同做好流动人口管理工作。
罗干说,党中央历来高度重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前不久,胡锦涛总书记对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作出了重要批示,中央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提出了进一步加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措施,各地各部门要认真抓好落实。要认真抓好青少年的理想、道德、纪律和法制教育,把家庭教育、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紧密结合起来。要重点做好特殊青少年群体的教育和管理工作,真情关怀社会闲散青少年,对无人照管的服刑劳教人员的子女,认真做好帮扶工作。加快推进流浪儿童救助保护中心建设,建立完善有效的工作机制。着力做好失足青少年教育转化工作,按照“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积极落实对违法犯罪未成年人的帮教和矫治措施。要深入开展“扫黄打非”斗争,加大整顿学校及周边环境力度,加强青少年文化建设,深入实施“为了明天——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程”,积极营造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
罗干强调,各级党委、政府要充分认识做好流动人口管理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对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责任感,把这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抓出成效。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流动人口管理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组织协调机制、保障机制和责任落实机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进行考评和奖惩。各地在深入开展平安建设活动中,要把流动人口管理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作为重点工作,精心组织,抓好落实。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委员、中央综治委副主任周永康主持会议,中央综治委副主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顾秀莲,中央综治委副主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中央综治委副主任、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贾春旺及中央综治委委员出席了会议。(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