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5年9月8日这一天,杭州的多家媒体同时刊登了一条新闻,这条新闻与不久前发生在当地的一起凶杀案有关,其中写到“这起凶杀案,你不再是一个旁观者,你可以勘查现场、寻找线索,你可以与警方一起推理、一同破案”。在这条新闻中,杭州警方不但对外公布了案件的详细情况,而且还公布了所掌握的与案件有关的四个重要物证。把案件详情和重要物证对外公布,发动全社会一同破案,这种做法不但在杭州,就是在全国,也是闻所未闻。那么杭州警方为什么要这样做呢?这样做又究竟有没有实际效果呢?
2005年8月21日清晨,在杭州市西湖区转塘镇,一个鱼塘主人在自家的鱼塘里发现了一个可疑的塑料袋。
杭州转塘镇龙王沙村鱼塘主人:我拿东西把它捞起来,里面臭水流出来,发臭,我就马上把它扔到河边上,我打开一点里面好像是肉,这样我就报警。
警方赶到现场后,发现塑料袋里竟然是一个人的头颅。这时,一个围观的村民说,在不远处的另外一个鱼塘里也有一包漂浮物,同样散发着臭味。警方对其打捞后,发现里面是一个人的躯干。8月29日,警方又在距离转塘镇4.5公里的一条河道里,发现了人的四肢。根据法医鉴定,这些尸体残骸同属于一个死者,这个死者是一位老年妇女 。
杭州市公安局西湖区分局刑侦大队副大队长 郭立峰:应该在55周岁以上,身高在1.5米左右,头发花白,中等体型。
死者到底是谁呢?这无疑是破案的关键。但是死者的面目已经模糊,能看清的只是死者头发花白,戴有耳环,并且装有假牙。像往常办案一样,专案组迅速张贴了认尸告示,同时在转塘镇的周边地区进行排查,了解近期是否有老年妇女失踪。
杭州市公安局西湖区分局刑侦大队副大队长 郭立峰:经过第一遍的摸排之后,一直无法确定死者身份,因为从周边反映出来的一些老年妇女的线索,经过我们认真地甄别之后,都确定跟死者特征不符合。
十几天过去了,专案组先后四次,印制了八万多份的认尸告示和悬赏通告四处张贴,从转塘镇到杭州的各个角落,然而一无所获。
杭州市公安局西湖区分局刑侦大队副大队长 郭立峰:这个案件如果不能确定死者身份的话,从我们侦查的角度来看,想直接突破案件难度相当大。
八万多份的认尸告示和悬赏通告贴满了杭州的大街小巷,花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还影响了市容,但是却没有任何的实际效果!仔细一分析,杭州警方认为,这主要是因为没有把广大的杭州市民真正地发动起来,没有真正地调动起大家参与这件事情的积极性。那么,怎样才能把大家发动起来,使大家积极地参与其中呢?为此,杭州警方实施了一个大胆的举措。
严峰,杭州《都市快报》记者,多年从事公安题材的新闻报道。2005年9月7日,她接到了杭州市西湖区刑侦大队大队长朱宝良打来的一个电话。
严峰:西湖刑侦大队朱大打电话给我的,就是说叫我到他们那儿去一下,就是说想请我们协助,协助一下关于碎尸案,到那个地方他跟我讲了一下,大概是要公布四大物证。
为了尽早破案而通过媒体对外公布案情和重要物证,从事公安题材的新闻报道这么多年了,严峰还是头一次碰到。
严峰:当时我就觉得这还是挺好的,因为我负责公安线有六年,我一直觉得有些东西是可以发动市民一起来协助查找的,因为警力是有限的,民力无穷。
杭州市公安局西湖区分局刑侦大队 朱大队长:应该说公布物证就是引导大众进行有联系的思考,这样子可能提供的线索更能直接客观地反映案件,接近客观的事实。
朱大队长同时告诉记者,专案组决定通过媒体对外公布案情和重要物证,是因为他们认为,只有这样才能唤起大家的兴趣,最大限度地调动起大家协助警方,共同破案的积极性。
2005年9月8日,“8.21”凶杀案见报了,案件详情和四个重要物证公之于众。第一个重要物证是凶手用来包裹尸体残骸的报纸——《都市快报》和《钱江晚报》。在凶手用来包裹尸体残骸的报纸中,除2005年5 月29 日和8 月13 日两天的《钱江晚报》之外,其余的都是《都市快报》,时间跨度从2005年7月9日到8月13 日,共计37 天,这说明凶手很可能有收藏《都市快报》的习惯,或者获得《都市快报》非常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