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7日下午,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三棵树乡杨楼村杨楼组55名农户起诉三棵树
乡人民政府及段炼、杨永远农业承包合同纠纷一案公开宣判。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判决乡政府与段炼、杨永远于2002年4月1日签订的承包合同无效;段炼、杨永远于2005年农历12月29日前将涉及杨楼村杨楼组承包土地的渔塘交付原告,于2006年3月30前将渔塘周围的树木移植它处;乡政府将其收取的承包款99900元返还原告。宣判完毕,法庭内响起雷鸣般的掌声。
该案于今年5月份被立案受理,由该院民一庭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历时近5个月,其中历经两次开庭,数次调解,其中院长颜江宁就对该案主持进行了两次调解,终因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存在原则性分歧未能调解成功。原告对被告乡政府的抵触情绪较大,在庭审及调解过程中情绪激动,诉讼期间多次集体到乡政府和法院“讨说法”。
针对上述状况,法官们顶住压力,本着公正司法,一心为民,切实维护农民利益的原则,依照“三个固定”、“三个建立”的审理思路,经过深入细致的调查取证,在调解不成情况下,合议庭经过评议,并经过本院审委会讨论,做出如上判决。 作者:芳芳 来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