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向阳究竟扮演了什么角色
刘向阳被捕后,各方目光都对准了她。
据记者调查,现年41岁的刘向阳,1995年从衡阳县政府一商业部门的副局长,调任衡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支部书记、副主任。2003年9月至2004年11月,刘向阳任衡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
据了解,刘向阳在衡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近10年期间,曾又到衡阳市政府驻京办事处工作3年。
2004年11月底,现已离异的刘向阳突然调离衡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到北京某部委一下属部门工作。随刘向阳去北京的,还有她正在读书的女儿。
这意味着,刘向阳的被捕是在她离开衡阳以后,并且是被当地检察机关“请”回衡阳的。
一位刘向阳多年的同事为刘向阳的被捕深感惋惜。他回忆说,刘向阳平时对下属很关心,在单位也很低调,调往北京前,有些多年的同事想请她吃饭、想送点礼物给她,都被她拒绝了。“她的时间在调离前好像特别紧凑,她的工作能力很强,在单位的口碑并不差。”
衡阳市建设局的一位工作人员曾见过刘向阳,她说:“刘向阳人长得挺漂亮,属于那种美人型的。她看起来的确能力很强,作为管理这样一大笔钱的单位,市政府要挑选一个既能让人放心、又懂业务的人也属不易。”
尽管当地检察机关对刘向阳的案件尚处于侦查阶段,但据业内人士分析,并不能排除刘向阳是以“委托证券公司代为购买国债”的名义,把资金抽出来委托证券公司进行理财。刘和湘财证券之间到底还有没有其他约定,也很难说。
按照我国2002年修改后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城市政府直属的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除了个人住房贷款获得收益外,只能在提取相应的准备金的前提下,通过购买国债这一种方式进行保值增值,而通过证券公司委托理财获得超额收益是绝对不允许的。
那么,刘向阳在其中到底扮演了什么角色?当地一位证券业内人士称,“估计她逃脱不了干系。抛开她所要承担的刑事责任不谈,刘对此事件的知情和参与程度是确定当事双方责任的关键。”
这位证券业内人士还分析,目前证券公司拉住房公积金的钱,通常采用的是双方共同制造“买国债”的假证据,包括国债认购、转账、收款等凭证。
“证券公司单方面想套出如此大额资金是不可能的,除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给予方便。”他分析,很可能是双方达成了心照不宣的“委托理财”协议,而后利用其他渠道转移资金。
如果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负责人采取放任的态度,对政府和资金托管银行来讲,这种双方造假的形式很难察觉。这位业内人士解释说:按照规定,公积金买国债没有错,而证券公司搞委托理财也已成为事实。双方各自一本账,形成“一笔钱,两本账”,单方面看都很正常。只要双方不对账,永远发现不了问题。
虽然衡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杨辉表示,“目前管理中心一切正常运作,公积金个贷也没有受影响”,但2.53亿元的巨款对衡阳住房公积金的分量还是沉甸甸的。记者在衡阳暗访时发现,当地一位警官在去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并办理了全部公积金住房贷款手续后,最终还是被婉拒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有知情人士说,“受刘向阳案的影响,衡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资金正面临吃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