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月13日,北京金城同达律师事务所深圳分所吴志强先生从深圳市司法局领到了由广东省司法厅颁发的律师执业证,成为广东省首位获准在内地执业的港澳居民。
根据司法部《取得内地法律资格的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在内地从事律师职业管理办法》规定,获准在内地执业的香港、澳门居民,可以担任法律顾问、代理、咨询、代书等方式从事内地非诉讼法律事务,享有内地律师的执业权利,履行法定的律师义务;获准在内地执业的香港、澳门居民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成为内地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吴志强律师已经完成了自己的角色转换,他经常往来穿梭深港两地,以促进和加强两地间的法律和经济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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