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仿冒网站窃取账号密码 ■非法操纵股民千万资金 ■一个多月获利38万余元
本报讯 (格 西 陈 健 潘荣健)9月5日,我国首例利用木马程序犯罪案在江西省南昌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
公诉机关指控,三名“黑客”以自己制作的仿冒网站为平台,利用木马程序非法窃取了全国各地50多名股民的股票账号与密码,对这些股民账户上1000余万元资金进行操纵,一个多月就获利近38万余元,给这些股民带来了近90万元的损失。
三名被告人张勇、王浩、邹亮均20岁出头,只有高中文化程度。初见三人时,很难让记者把这三人与高科技犯罪联系起来。在庭审现场,三名被告人尽管年纪不大,却表现得非常镇定,心理承受能力非常好。“当时只想去赚钱,并没有想这么多,虽然一开始就知道这种赚钱方式不正当。”被告人王浩表示,事先他并不了解股票,是通过张勇的演示才逐渐地对股票有了了解。
关于股民的损失认定引起了较大争议。辩护人表示,对于股民损失的认定很难界定,股市的股票价格本来就难以界定,如果这些股民被盗买过来的股票价上涨了,那么股民还会从中赢利,所以公诉机关对于股民损失的认定有欠妥之处。
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三名被告人当庭供认不讳。
此案将择日宣判。
案件回放
三黑客导演“特洛伊木马”
股票被交易股民不知情
长沙市林某的炒股经历已有一段时间。2004年10月底他报案称,自己所购买的股票被他人全部低价抛出,取而代之的是高价购进了自己并没有购买的股票,而这一切的交易,他自己并不知情。
“股票账号肯定被别人盗用,但这些人又是如何知道自己的账号和密码呢?”与林某一样,众多股民面对突如其来的变局,一头雾水,充满疑惑。
2004年10月中旬至11月下旬,短短一个多月的时间内,长沙、南昌、深圳、广州、杭州等地的警方相继接到一些股民的报案,这些股民纷纷表示自己股票账号上的资金被别人非法操控。
随着报案人员越来越多,此案引起警方高度重视。
仔细分析,警方发现报案人员有一个共同特点,就是这些股民都曾上过一个网站。通过这一线索,南昌警方锁定目标,并于去年12月中旬,在安徽将三名犯罪嫌疑人张勇、王浩、邹亮一举抓获。
制作仿冒网站窃取账号、密码
据公诉机关指控,2004年10月中旬,家住宜丰县新昌镇的张勇将自己的高中同学王浩、邹亮约到一起。张勇表示自己想到了一条发财捷径,即他已在互联网上租用了空间,并且仿冒了一个知名证券网站制作了一个网站,这个仿冒网站与知名网站只少了一个英文字母,一些股民很难辨清真伪。同时,张勇还表示,如果在该网站上放置木马程序,可截取股民的股票账号和密码等信息,即可操纵这些股票账户,高价购入自己手中的股票从中获利。听到张勇如是说,王浩、邹亮当即表示赞同。
三人商定,由张勇负责木马程序的制作与传播,并进行股票的操盘,王浩则负责用假身份证开立股票、银行账户及办理联通上网卡。邹亮则负责在电子邮箱中收取和整理木马程序获取的股民股票账号和密码。对于初期作案金额,则按照张60%、王、邹各20%的比例出资,所得利润按此比例分配。
通过精心策划,一场股票盗窃案悄然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