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腐败现象也不断“升级”和复杂。检察机关反贪任务更加繁重,办案难度明显加大。
实行办案侦查一体化机制,是当前反贪侦查改革的一个“重中之重”,它具有哪些特点和重要作用?9月10日,记者采访了几个省市的反贪高手……
一
“当前贪污贿赂犯罪手段科技化、智能化日趋严重;窝案、串案增多;跨区域甚至跨国(境)作案情况突出,单靠一个检察院的力量难以胜任。”
吉林省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局长姜德志说。
为解决这个矛盾,他们充分发挥检察机关上下级领导体制的优势,建立“纵向指挥有力,横向协作紧密”的侦查一体化机制,有效整合侦查资源,提升了反贪整体作战能力。
对反贪局长和办案骨干统一管理、调度;对重要侦查装备统一配置;对重大案件统一组织指挥协调;对犯罪线索和案件信息统一调配;对侦查行为统一规范。这“五个统一”,对及时侦破案件起到了关键作用。
姜德志深有体会:“管人才能管事,侦查一体化就是机制创新,突破原有体制的障碍,提高上级检察院权威和对辖区内办案工作动态调控和管理,有利于排除办案中的干扰和阻力。”
2004年,在查办某公司副总经理刘国一贪污受贿案时,省反贪局指挥中心从长春、吉林、四平等5个地区抽调120名反贪干警,组成15个办案组,统一指挥协调,一举查清刘国一利用职务之便贪污受贿的犯罪事实,同时查明涉案行贿人65名,立案查办行贿受贿案29件,涉案总金额15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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