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下午,筹备两个多月的兰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以下简称“兰州市执法局”)将正式挂牌。今起,包括兰州市市容环境、城市规划等8方面的行政执法职责将统一由兰州市执法局履行行政执法职责。
兰州市执法局成立后,根据规定,市、区(县)有关部门将不再行使已相对集中、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行使的行政执法权;仍然行使的,作出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理决定一律无效。未纳入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的行政执法权,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不得行使;否则,作出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理决定一律无效。(丁炜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