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化市原市长王慎义同庭以受贿罪被判15年

3月22日,涉嫌受贿近600万的马德卖官案开庭
卖工程又卖官 原绥化市委书记马德被判死缓
原绥化市市长王慎义被判有期徒刑15年
昨天上午,被认为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最大卖官案的“马德卖官案”在北京市二中院一审宣判。
黑龙江省绥化市原市委书记马德因犯受贿罪被判死刑,缓期2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这是法庭考虑其有坦白情节和立功表现情况下的从轻判决。
二中院一审认定马德受贿17起,其中12起“卖官”,共收受贿赂6031857元。
随后,绥化市原市长王慎义也在同一法庭以受贿罪一审被判15年有期徒刑。
平静面对判决
昨天上午9时30分许,身着深棕色长袖夹克的马德被带入法庭。今年3月份,马德第一次受审时也穿着这件衣服。
在整个判决过程中,今年55岁的马德显得十分平静。他脸色有些憔悴,眼帘低垂,嘴唇微抿。
马德没有任何亲属赶到庭审的现场。
法院当庭宣判,对公诉机关提起的17项指控全部予以认定。法院认定,马德于1992年11月至2002年2月,利用担任黑龙江牡丹市副市长、绥化地区行署专员、中共绥化地区地委书记、绥化市市委书记等职务之便,在他负责包扶企业、提拔使用干部等工作中,为他人牟取利益,多次单独或伙同其妻(另案处理)非法收受、索取贿赂共计603万余元。
在17笔受贿案中,马德最多的一次收受贿赂200万,最“贵”的一次卖官为50万,“卖”给海伦市市委副书记王学武。除最低的一次只收受了绥化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支队长方晓光1万美元,马德每次卖官的价格基本上都高于10万。
立功表现获轻判
在长达33页的判决书里,法庭认为马德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牟取利益,非法索取他人钱款,行为已经构成受贿罪,且受贿数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特别严重,论重应当判处死刑。
但鉴于马德在有关部门掌握部分受贿事实的情况下,交代了有关部门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贿事实,具有坦白情节。此外,马德向有关部门检举、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提供侦破其他案件的重要线索,经查证属实,具有立功表现。不过,他的行为不符合重大立功表现。
据悉,马德在审查期间,检举揭发了绥化市原市长王慎义等人的受贿行为。
法院一审从轻判决,以受贿罪判处马德死刑,缓期2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在案扣押的赃款603.1857万元予以没收,其余钱款退回二分检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