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河南省巩义市公安局刑侦四中队队长马延军、指导员贺立斌等干警们一直都是“快乐并痛着”。说起“快乐”,在5个多月时间里,他们费尽周折,终于将一起在当地影响极坏的强奸精神病患者案破获;“痛”的是,嫌犯被刑事拘留后,留下一个未成年的孩子无人看护,另有11只羊需要喂养……
刑拘嫌疑犯 公安作了难
今年6月22日,巩义市公安局刑侦四中队将犯罪嫌疑人康定民刑事拘留。康定民早年父母双亡,妻子离家出走已8年,家里还有一个年仅11岁的儿子小帅(化名),并饲养有11只山羊,这成了民警们心头的牵挂。他们多次找到嫌犯的亲戚、村民商量,请他们收养小帅,但谁都不想给自己找麻烦。民警又向巩义市民政局求助,收到的答复是:小帅不符合福利机构收养条件。
为保证小帅的生活,民警只好将其带回刑侦队。为照顾好小帅,民警们没少花心思,此外,他们还要每天几趟地跑上几公里路到小帅家喂羊。
提起此事,马延军、贺立斌等人就一肚子苦水。“队里任务重、人手紧,每天还得抽专人当‘保姆’、做‘羊倌’,这工作以后咋开展?”
截至记者发稿时,从巩义市民政局传来消息,在多方协调下,该局决定“特事特办”———在康定民解除刑事责任前,暂将小帅纳入五保户范围,享受每月86元的救助金。对此,民政局局长乔万章坦言这只是“无奈之举”,因为,“小帅不是孤儿,又有监护人,不在救助范围。一旦纳入五保户,家里财产都要归集体所有。小帅父亲解除刑事责任后,会同意吗?”
人性化执法 该由谁埋单
记者就此事采访了河南天基律师事务所律师田玉州。他说,依照《民法通则》有关规定,结合本案实际,应由小帅住所地的村委会或巩义市民政局担任其监护人。至于羊,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龙翼飞教授也同意这种说法。他认为,公安机关帮助生活困难的群众解决实际问题,应当肯定。但公安机关的根本职责是维护社会安全,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事务依法应由有关政府部门负担。
现在的问题是,村委会、民政部门都不愿承担监护责任,法律又未对承担监护义务的主体作出明确界定。河南译达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智勇介绍,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嫌犯被捕后,有关部门应为其未成年子女指定监护人。但是,如果该未成年人的父母所在单位或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委会、村委会不依法指定怎么办?如果被指定的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责任又怎么办?这确实是法律上的“盲点”。
河南省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副教授师维则认为,在押人员的孩子、财产如无人抚养、代管,政府应健全机制,由有关政府部门出面解决。(记者 王明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