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福州7月15日电(林采)原武夷山市副市长叶树生在担任副市长、正处级调研员期间,收受他人及分管单位送的钱财。近日,建阳市人民法院做出判决,现年58岁的叶树生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没收财产25000元,违法所得79900元追缴上缴国库。
1995至2004年期间,叶树生在担任武夷山市副市长、调研员期间,利用分管土地、城建、支援横南铁路建设工作的职务便利,由其秘书杨裕炎(另案处理,因涉嫌受贿已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牵线搭桥”,直接或通过杨转手,非法收受工程承包人及分管单位人员送的财物共计79900元。鉴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未造成严重后果,认罪态度尚可,并退出全部赃款,法院作出如上判决。(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