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审:八笔“贪账”真相大白
5月18日上午9时,备受社会关注的兰州市原副市长杨在溪涉嫌受贿一案在武威市中级人民法院多功能审判厅公开审理,庭审长达6个多小时。

杨在溪在被告席上

杨在溪对自己的行为追悔莫及

杨在溪被带回看守所

杨为自己辩护

杨在溪亲属走出法庭
当天的庭审中,武威市检察机关指控杨在溪涉嫌犯罪的八起事实,涉嫌受贿罪,非法收受193万元人民币、9.3万美元、5万港币及价值14万余元的金条12根。
公诉机关认为,杨在溪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受贿数额特别巨大,严重侵犯了国家机关的正常工作秩序和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的廉洁性。
2004年11月26日,杨在溪受贿一案由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反贪局立案侦查。2004年12月31日,杨在溪被批捕。2005年2月28日,甘肃省人民检察院指定武威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甘肃省高院指定由武威中院审理此案。在审查起诉期间,因本案部分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同年3月11日,将本案退回补充侦查。3月29日补充侦查后,移送武威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当天的庭审中,杨在溪对公诉机关指控的大部分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法庭将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