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原江西省赣州市公路局局长李国蔚受审

李国蔚机关算尽,他甚至想到特制一个煤气罐,把贪污受贿的钱藏到夹层里。
5月9日,中央电视台《经济半小时》播出节目《“三贪”局长现形记》。以下是节目实录。
今天我们来认识一位
“三贪”局长,哪三贪呢?贪权、贪财、贪色。这位就是三贪局长,原江西省赣州市公路局局长李国蔚。除了“三贪”局长,李国蔚还有一个绰号,赣州第一贪。这个局长到底有多贪呢?我们先来看看从他家搜出来的部分赃物:
两个小小的金酒杯就价值1万多元;一块劳力士手表价值2.2万元;还有价值6.8万元的“索尼”牌等离子彩电;价值2.8万元的高级音响;价值7900元的高级数码照相机;而一瓶“路易十三”洋酒价格高达8150元;另外,办案人员还从李国蔚的亲属和朋友家里搜查出60多万元人民币、4万多美元和1万元港币,而这也只是李国蔚收受的部分脏物。
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二庭副庭长杨坚告诉我们,这个案子是建国以来,赣州市职务犯罪金额最大的一个案子。
杨坚是李国蔚案件的主审法官,他给我们搬出了检察机关指控李国蔚犯罪事实的案卷,这些200页左右的案卷就有39本,装了整整一个柜子。记录了从1999年1月到2004年6月,李国蔚收受他人财物的犯罪事实。
杨坚:“在短短几年之内他收受贿赂165次。”
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经过审理,最后认定李国蔚从1999年以来,通过为别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贿赂197万多元。同时通过对李国蔚家庭财产的调查,发现他有367万多元的财产来源不明。
杨坚说:“他犯罪数额共计500多万,在我们这样一个经济欠发达地区是非常大的数字。”
李国蔚接受的贿赂,加上不明来源的财产,高达500多万元,赣州是一个经济欠发达地区,当地的公务员月收入不过一千多元。而李国蔚坐在公路局局长的位置上,却是逮个机会就收钱,逢年过节收、检查工作收、考核评比收、庆典收、生病住院收、搬次家也要收。可真够贪得无厌的。那么,李国蔚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人物呢?来看看他的腐败之路。
李国蔚是土生土长的赣州人,1956年出生于赣州市所辖的赣县。从学校毕业之后,就进入到当时的赣州公路分局工作。
赣州市人民检察院公诉处副处长张继田在接受采访时说:“他给我们讲过自己的成长过程,他是从一般的技术人员一步一步走上领导岗位。”
李国蔚从1992年任赣州公路分局副局长,之后青云直上,1995年任抚州公路分局局长,1999年任赣州公路分局局长。2002年6月之后,李国蔚一直担任赣州市公路局局长。
张继田还说:“他在这个过程当中,也曾经努力工作、克己奉公。”
李国蔚的蜕变是从担任江西省抚州公路分局局长开始,正是从这个时候,李国蔚的思想发生了变化,办案人员用“独断专横”来形容李国蔚的变化。赣州市纪委在调查中发现,李国蔚的第一笔受贿就是在抚州公路局的后期,收了瑞金分局副局长送的2万元人民币。
张继田说:“随着地位不断提升、权力不断扩大,他自己的人生观、世界观也逐渐发生了改变。”
李国蔚在赣州公路局担任局长的几年时间里,也是赣州市公路发展最快的时期,每年都有十几个亿的资金投入,这些年从他的笔下签出的资金,至少有几十亿元。
赣州市纪委纪检监察二室主任饶正飞告诉我们,李国蔚一年就能造就十几个百万富翁,所以捧他的人多,拍马屁的人也多。
从赣州市公路局到下边18个县市公路分局,所有的工程项目安排、资金调度、人事任免都是李国蔚一个人说了算。为了得到一些项目、得到职务上的升迁,一些人开始给李国蔚送钱物。
张继田说:“大都借着过年过节以及李国蔚住院、搬房这些名义,行贿数额少则几千,多则五六万元。”
在赣州市检察院起诉书的指控中,37个向李国蔚行贿的人员当中,除了4个人是公司的老板,两个是他的侄子之外,剩下的31个行贿人员都是赣州市公路局的各级负责人,包括与他共事的几名副局长,以及下属分局、下属单位的负责人。
张继田说:“俗话说兔子不吃窝边草,而他收受贿赂70%来自他的下属。”
更让人难以想象的是,在行贿名单中,还有李国蔚的两个侄子,为了包揽一些公路工程,向给李国蔚行贿21万元。
赣州市纪委副书记陶远鸣说:“ 他对金钱的贪婪已经到了利令智昏的地步。”
就在赣州市纪委对李国蔚采取“双规”措施的前4天,他还带着一个女人到赣州市崇义县的一个山庄嫖宿,走的时候,还收受当地公路分局负责人送的3万元现金和一台价值1.5万元的笔记本电脑。
赣州市纪委告诉我们,凡是公路局管的工程项目,只要有油水,李国蔚都要插手。而他一手遮天,独揽大权的目的,就是要把手中的权力变成商品出售。那么,这样一个利欲熏心的贪官又是怎么被挖出来的呢?
熟悉的人都说,李国蔚在赣州是个呼风唤雨的人物,但他也有脆弱的一面,公路局盖办公楼和宿舍楼,他都要请人看风水。平时,李国蔚随身都带着护身符,保佑自己官运亨通。去年3月份,公路局纪检部门在办公楼政务公开栏上,布置了反腐倡廉宣传栏,李国蔚却觉得刺眼,刚挂了两天,他就让人强行撤掉。可是尽管如此,李国蔚一直担心的事还是发生了。
从2003年的4月份开始,赣州市纪委信访室就不断接到群众的举报信和举报电话,反映公路局局长李国蔚收受巨额贿赂的问题。但由于这些举报材料没有明确的线索,赣州市纪委并没有轻举妄动,以免打草惊蛇。直到2004年的6月份,当大量的举报信再次将矛头指向李国蔚的时候,赣州市纪委决定对李国蔚进行立案调查。
陶远鸣说:“第一天动了他一个亲戚,李国蔚已经预感到是冲他来的。”
犹如惊弓之鸟的李国蔚,马上召集家人和亲戚一起,订立攻守同盟。
陶远鸣:“他立刻召集家人,交代他们哪些问题不能说,并且让他们赶快离开。”
就在案发前几天,李国蔚将138万元赃款转移给自己的侄子藏匿,另外将110万赃款转移给广东的个体户藏匿。他们夫妇还亲自携带着70万现金,到广东存进了银行。在6月10日,也就是李国蔚被双规的前一天,他还在一家商厦的底下停车场,向一个公司老板退回了20万元。
陶远鸣说:“他是一个非常狡猾的对手,他做了充分的准备应对我们的调查。”
2004年6月11日,赣州市纪委正式对李国蔚进行立案调查,在离赣州市区几公里的地方,李国蔚被赣州市纪委实行“双规”,纪委的办案人员和他展开了一场调查与反调查的心理斗争。
饶正飞:“交代问题时,他会大发雷霆,说自己没有问题。”
陶远鸣:“他矢口否认,他公开讲,你不要想从我嘴里问出什么东西来。”
面对李国蔚的抵抗心理,赣州市纪委开始在外围寻找突破口,他们几次在公路局召集科级以上干部,以及赣州市所管辖的18个县市的分局领导开会,要求向李国蔚行贿的人主动交代问题,对于主动交代问题的干部采取网开一面的政策。
陶远鸣说:“要打破他攻守同盟的心理防线,首先要分散他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