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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舆杀人案现场发现残缺尸块 相关责任人受处理
  新华网 (2004-04-24 21:30:42) 来源:新华网
 

    新华网郑州4月24日电(记者陆欢、魏莘)4月16日和19日,公安部分别对平舆县“11·12”特大系列杀人案现场发现的两具残缺尸块进行了DNA鉴定。结果显示,两具残尸均为原17名被害学生韩某、翟某。日前,驻马店市公安局对有关责任人做出了严肃处理。

    平舆县特大系列杀人案案犯黄勇于2003年11月12日在玉皇庙乡大黄庄村家中被抓捕归案,经黄勇供述,他先后杀害17名青少年,经审理,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黄勇死刑。12月26日,经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核准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死刑的判决,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平舆县宣布,河南平舆特大杀人案案犯黄勇死刑,并立即执行。

    2004年4月14日下午1时许,平舆县公安局得到消息,“11·12”案件部分受害学生的家长约13人,到玉皇庙乡大黄庄村黄勇家挖掘寻找东西,平舆县公安局及县委、县政府组织相关人员迅速赶到现场。下午5时许,经公安等有关方面进一步勘察,在黄勇作案现场原1号坑内发现一具总长105公分的残缺尸体。为迅速查明情况,驻马店市、平舆县刑侦技术人员对现场发现的残缺尸块取样检材,并于当晚由技术人员携带检材,乘专车连夜赶赴公安部进行DNA鉴定。

    4月15日上午,驻马店市和平舆县两级公安机关,在“11·12”案件受害人家属代表的参与下,组织50名民工对现场进行挖掘,中午12时许,在现场原3号坑内新发现1块人体下腭骨、2块腓骨和部分椎骨、肋骨。刑侦技术人员对尸块进行取样检材,并由技术人员携带检材,再次迅速赶到北京进行DNA鉴定。

    残缺尸骨发现后,河南省、驻马店市、平舆县三级公安机关立即采取措施对黄勇作案现场进行全面清理并向受害人家长赔礼道歉。驻马店市公安局以此为诫,对公安队伍的作风纪律进行教育整顿。日前,驻马店市公安局对有关责任人做出了严肃处理。其中对驻马店市公安局刑警支队三大队队长刘波免职、行政记大过处分;对驻马店市公安局刑警支队三大队法医李学中行政记过处分。(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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