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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受理银广夏民事赔偿 证券第一案进司法程序
  新华网 (2004-04-21 13:35:46) 来源:上海证券报
 

    绩优股风光不再 银广夏负债11亿账面现金316万

   投资者诉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ST银广夏(资讯 行情 论坛)虚假陈述民事赔偿案件,已由人民法院正式受理。这意味着中国证券市场证券民事赔偿第一案终于进入司法程序。

    记者从最高人民法院获悉,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20日分别向已经提交起诉状的原告人发送了《受理案件通知书》,并向被告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送达了《应诉通知书》和起诉状副本。据了解,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向原告送达《受理案件通知书》时,还同时送达了《诉讼风险提示书》,告知提起诉讼的投资人,在民事纠纷案件中,由于原告诉讼请求不适当、提供证据不充分或不符合规定以及被告没有充足的财产可供执行等因素可能带来的诉讼风险,以切实维护投资人的利益,避免其遭受新的损失。

    资料显示,证监会对银广夏行政处罚决定是在2002年4月23日做出的,处罚决定生效以后,就有投资者要求起诉银广夏,而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在2002年7月份也受理了6起案件。但随后当有投资者再起诉时,银川中院均以需等待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刑事判决的结果为由而拒绝立案受理,甚至拒绝收案。

    据了解,在得知法院重新启动立案程序的消息后,相关律师纷纷开始行动。昨晚,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陶雨生律师带着该所代理的46个案子的完备起诉材料,连夜赶往银川,准备于今日上午向银川中院递交起诉状,诉讼标的总额2961万元。据悉,大成所共接受了300多名投资者的委托,总的诉讼标的超过1个亿,这46个案子只是第一批。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严义明律师称,该所代理的近200名投资者的完备起诉材料,已委托给银川当地的律师,向法院递交。事实上,该所共接受了1000多名投资者的委托,已在起诉状上签字的投资者近600人。

    不可否认,在此案诉讼时效“大限”即将来临之际,银川中院重新向投资者打开受理“大门”,让等待已久的投资者看到一线曙光。但根据目前银广夏公司的具体情况来看,投资者赢了官司后能否获得真金白银的赔偿,似乎还存有悬念。

    4月10日,陷入重重危机的银广夏公布了2003年的年度报告。这家上市公司去年全年的主营业务收入只有1140多万元,同比下降66%,净利润为负6109.86万元,每股收益是负0.12元,调整后的每股净资产为负1.49元。从财务数据上看,公司已经陷入了严重资不抵债局面。

    京城的一位法律人士表示,经过近两年的等待,银广夏民事赔偿诉讼案的原告,终于在法律限定的诉讼时效期限内,收到了案件受理通知书,推开了以法律裁判维护权益的第一道大门。但只仅此而已。另外一些引人关注的问题,如案件何时开庭,法院将以何种方式审理等,仍悬念待解。

    他说,作为迄今涉及人数最多的证券民事诉讼案,认定原告的主体资格,将是法院不得不面对的艰巨任务。根据有关统计,银广夏因“东窗事发”被停牌时,共有10000多个股东账户持有该股票,因此原告只能从这些账户中产生。此前持有已卖出或事后再行买入的投资者,均不具有原告资格。自身损失与银广夏造假行为之间具有直接的困果关系,将是法院断定是否具有原告资格的唯一标准。

    这位法律人士因此认为,法院关于诉讼风险的提示意味深长。这一提示实际上是在告诉那些急欲起诉的投资者:法院审理先审的是原告的资格,与此同时,还要做好诉讼周期长、诉讼请求与判决结果有差距,甚至最终胜负尚难预测等等诉讼风险的心理准备。

    严义明律师也表示,投资者确实应该做好一定的心理准备。因为在法院向中小投资者关闭受理“大门”期间,对于公司的其他债权人并没有关闭“大门”。近两年,银广夏偿还子公司、银行等款项先后超过7亿元,公司在慢慢被掏空,这种掏空实际上一方面是其他债权人的债权得到实现了,另一方面又给中小投资者的索赔带来了更多的不确定性。(记者 薛莉王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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