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法治频道 >> 法治新闻
欢迎访问新华网 新华网 全球新闻网

我国预防职务犯罪地方性法规已达13部(附名单)
  新华网 (2004-01-07 21:25:56) 来源:新华网
 
    新华网哈尔滨1月7日电(记者邬焕庆)截至2003年底,全国内地有关省份和城市已经制定了13部预防职务犯罪的地方性法规。这些法规不仅有效地预防了腐败的滋生,更在司法实践的层面上为全国性预防腐败立法提供了有益的直接经验和借鉴。

    记者从正在哈尔滨召开的预防职
务犯罪法制化建设座谈会上了解到,我国预防职务犯罪地方性立法开始于2001年。2001年7月30日,湖南省九届人大常委会通过了《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决议》,这是全国内地第一部具有法规性质的预防腐败的法律文件。在这之后的两年多时间里,又有四川、安徽、黑龙江、江西以及无锡、邯郸、厦门、齐齐哈尔、乌鲁木齐、西安、武汉和济南等省份和城市陆续制定、出台了预防腐败的地方法规,尤其是2002年11月30日《安徽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的通过,更是开启了省级预防腐败正式专门立法的先河。

    有关法律专家和检察系统人士在会上指出,预防腐败和惩治腐败二者不可偏废,而预防工作更是“从源头治理”腐败的关键。预防职务犯罪地方性法规的产生,是当地人大机关集中人民意志,努力推进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的重要成果,它们在腐败斗争中的实践必将为全国性预防立法产生积极的影响。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有关同志介绍,在地方法规陆续实施的基础上,预防职务犯罪全国性立法正越来越得到社会各界和人民代表的关心和支持,在2002年和2003年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共有348名代表陆续提出了制定预防职务犯罪法的意见和建议,全国性预防腐败法的出台应该是一个可预期的趋势。(完)

已出台的预防职务犯罪地方法规一览表

名称

通过时间 实施时间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
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决议

2001年7月30日 2001年7月30日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
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决议

2002年7月20日 2002年7月20日

安徽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

2002年11月30日 2003年1月1日

黑龙江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

2003年8月15日 2003年10月1日

江西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

2003年9月26日 2004年1月1日

无锡市预防职务犯罪条例

2001年5月25日 2001年8月1日

邯郸市预防职务犯罪条例

2001年11月2日 2002年4月1日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
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决议

2002年10月30日 2002年10月30日

齐齐哈尔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

2002年12月8日 2003年5月25日

乌鲁木齐市预防职务犯罪条例

2003年1月21日 2003年5月1日

西安市预防职务犯罪条例

2003年5月29日 2003年12月1日

武汉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

2003年9月25日 2004年2月1日

济南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

2003年10月31日 2004年1月1日

(表格来源:检察日报)

发表评论: 用户名 密码 匿名

 查看评论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打印本稿
查看评论
推荐给朋友:
  请注意: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尊重网上道德,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
·新华网拥有管理笔名和留言的一切权利。
·您在新华网留言板发表的言论,新华网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
·新华网新闻留言板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其管辖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如您对管理有意见请向留言板管理员反映。


  相关新闻
· 厦门市全面清理地方法规 27件被纳入清理范围 (2002-04-29)
· 与WTO接轨 黑龙江省清理地方性法规 (2001-12-21)

新华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新华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新华社和新华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新华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新华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新华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新华网联系。
新 华 网 检 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