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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认定恐怖组织和恐怖分子的具体标准
  新华网 (2003-12-15 21:03:12) 来源: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12月15日电(记者赵磊 全晓书)中国公安部15日公布了首批认定的4个“东突”恐怖组织和11名恐怖分子名单,公安部反恐怖局副局长赵永琛解释了中国认定恐怖组织和恐怖分子的具体标准。认定恐怖组织的具体标准是:(一)以暴力恐怖为手段,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破坏社会稳定,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
全的恐怖活动的组织(不论其总部在国内还是国外)。(二)具有一定的组织领导分工或分工体系。(三)符合上述标准,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1)曾组织、策划、煽动、实施或参与实施恐怖活动,或正在组织、策划、煽动、实施或参与实施恐怖活动;(2)资助、支持恐怖活动;(3)建立恐怖活动基地,或有组织地招募、训练、培训恐怖分子;(4)与其他国际恐怖组织相勾结、接受其他国际恐怖组织资助、训练、培训,或参与其活动。认定恐怖分子的具体标准是:(一)与恐怖组织发生一定的联系,在国内外从事危害国家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恐怖活动的人员(不论其是否加入外国国籍)。(二)符合上述条件,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1)组织、领导、参与恐怖组织;(2)组织、策划、煽动、宣传或教唆实施恐怖活动;(3)资助、支持恐怖组织和恐怖分子进行恐怖活动;(4)接受上述恐怖组织或其他国际恐怖组织资助、训练、培训或参与其活动。

    公安部反恐怖局副局长赵永琛解释了中国选择这个时机公布名单的原因。赵永琛说,“9·11”事件发生后不久,联合国通过了第1373号决议,要求联合国成员采取有效措施认定、甄别、打击恐怖组织和恐怖分子。中国依照联合国反恐决议,积极履行国际义务,认真搜集“东突”恐怖势力的犯罪事实证据,调查其恐怖活动的情况,经过严格、谨慎的一系列工作,中国公安部依法完成了认定第一批“东突”恐怖分子和恐怖分子名单的工作,现在正式对外公布。

    中国公布的4个恐怖组织包括“东突厥斯坦伊斯兰运动”(“东伊运”)、“东突厥斯坦解放组织”(“东突解放组织”)、“世界维吾尔青年代表大会”和“东突厥斯坦新闻信息中心”(“东突信息中心”)。

    11名“东突”恐怖分子分别是艾山·买合苏木、买买提明·艾孜来提、多里坤·艾沙、阿不都吉力力·卡拉卡西、阿不都卡德尔·亚甫泉、阿不都米吉提·买买提克里木、阿不都拉·卡日阿吉、阿不力米提·吐尔逊、胡达拜尔地·阿西尔白克、亚生·买买提、阿塔汗·阿不都艾尼。

    这些恐怖组织均成立于境外,从20世纪90年代以来,在中国新疆等地和有关国家策划、组织、实施了一系列爆炸、暗杀、纵火、投毒、袭击等恐怖暴力活动。(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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