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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暴治暴”酿凶案 家庭暴力呈现两种新趋势
  新华网 (2003-11-25 08:59:04) 来源:北京晨报
 

    今天是第5个“国际消除对妇女的暴力日”。记者采访得知,目前家庭暴力出现两种新趋势:一是因家庭暴力而引发的暴力案件上升,二是—— 家庭暴力 冷战跃居第1

    现象1

    个案:“以暴治暴”酿凶案

    日前,记者从关押着京城部分女犯的管教所了解到,家庭暴力已经成为诱发女性犯罪的主要诱因,一些饱受丈夫暴力虐待的妇女在积愤难消的情况下,走向了疯狂的报复极端,酿造了一起起“以暴治暴”的家庭凶杀案。

    45岁的王梅是通州区人,平时老实本分。第二次新婚仅仅三个月,她在家中杀死丈夫后投案自首,后被判处无期徒刑。

    王梅第一次平静的婚姻生活是在公公瘫痪后被打破的。附近一对夫妻主动上门帮助王梅照顾老人,她因此认识了张某。前夫就开始怀疑她和张某有不正当关系。

    之后,前夫的脾气突然变得很暴躁,经常对她拳脚相加,她的一只耳朵也被打得失去了听力。王梅提出离婚,前夫打得就更厉害了。为了保全家庭,王梅一忍再忍。1999年年底,王梅终于选择了离婚。张某随后也离了婚,还上门去提亲。在母亲的撮合下,她同意了。结婚的当晚,喝了酒的张某突然脸色大变。他说自己最初接近王梅是为了能进她弟弟的厂子工作,然而她根本没当回事,他娶王梅是出于报复。

    此后,每当王梅拒绝张某碰她时,张某就狠狠地打她。张某有严重的暴力倾向,他还常在酒后殴打自己的儿子。王梅不敢离婚,因为张某还威胁说要杀死她的两个孩子。

    2001年11月8日晚,王梅的前夫在医院陪着病重的老人,王梅便在家陪孩子过夜。张某由此醋意大发。第二天一早,他将王梅拉回家中,强行给她灌下一瓶白酒,烧掉她所有的衣服,然后不停地殴打她。下午,又要强迫和王梅发生性关系,还说要强奸她的女儿。王梅心中沉淀的愤怒全部迸发出来。趁张某脱衣服之机,她从茶几下拿出一把刀,猛刺了过去。

    原以为杀人偿命的王梅没有为自己辩解。到监狱服刑后,她才知道很多女犯也是因为难以忍受丈夫的暴行而犯罪的。

    王梅如今常以泪洗面,她最牵挂的就是两个孩子。等待她的仍是漫漫的刑期。“我们不是坏人,帮我们呼吁呼吁,像我们这样的情况能不能再判轻一点儿?生离的滋味儿太痛苦了……”王梅对记者说。

    调查:一成女囚因暴力犯罪

    记者从狱政科了解到,婚外恋、激情犯罪和家庭暴力成为诱发女性犯罪的三大诱因。而在这里关押的犯有杀人罪的女犯中,10%以上的妇女是因为家庭暴力导致的杀人,近些年这个数字还有所上升。

    这些妇女为何采取如此极端的方式来对抗家庭暴力?对此,朝阳检察院“女子审控组”的检察官分析说,这些女犯最初都抱有“家丑不可外扬”的心理而默默忍受,担心娘家人和邻居知道,施暴者因为有恃无恐而变本加厉。当这种侵害积累到一定程度时,她们便采取伤害或杀人的方式进行不计后果的“反抗”。

    金得律师事务所的陈敏律师认为,目前我国对遭受家庭暴力的妇女还缺乏社会支持系统,妇女受暴后得不到及时的司法救济。受暴妇女为保护自己或家人的人身安全采取了“自救”,从而触犯了法律。

    观点:反暴案件应从轻处罚

    据了解,对于采取极端行为解决家庭暴力的妇女,国外从20世纪80年代就引入“受虐妇女综合征”这样一个社会心理学概念。“受虐妇女综合征”是指妇女在忍受长期的家庭暴力后产生的恐惧、憎恨、无助等特殊的心理以及行为模式。依据这一理论,现已有许多国家将受虐妇女在极度恐惧下杀死施暴人的行为认定为正当防卫,国外许多以暴抗暴的受虐妇女也因此得以无罪释放。

    陈敏认为,我国应借鉴国外成熟的理论和司法实践,以体现司法公正和对妇女人身权益的保障。同时还要建立健全的社会支持系统,使受虐妇女能够得到救助,施暴者能够得到惩罚,这样才能减少以暴治暴的行为。

    有关法律专家表示,这些女犯从某种意义上说也是受害者,她们的主观恶性不大,是对丈夫暴行的极限反抗。如果被判以严刑,会造成家庭更大的悲剧。失去父母照料的孩子很有可能成为问题少年,引发更多的社会问题。

    现象2

    个案:不见硝烟的冷暴力

    30岁的金女士最近向一家妇女热线倾诉了她的苦恼。半年前,因为一点家庭琐事,她和丈夫发生了激烈的争吵。此后,两人一直处于冷战阶段。金女士试图和丈夫缓和关系,丈夫始终是爱答不理的,每天下班后就钻进书房玩电脑,晚上也搬到另一间卧室住。“家里的气氛冷冰冰的,我都快疯了。还不如大吵一顿呢。”

    专家分析说,不同于丈夫对妻子大打出手,金女士的遭遇是精神暴力,即“冷暴力”。目前,家庭暴力除了传统意义上的身体暴力和性暴力以外,还有精神暴力和经济暴力。 

   调查:六成家庭出现过冷暴力

    中国法学会曾对全国3500多个家庭做过调查,发现在发生矛盾的家庭中,6成以上的家庭都出现了丈夫不理睬妻子的现象。还有的丈夫长期拒绝和妻子过性生活,阻挠妻子和异性朋友来往,对妻子实施经济上的控制等。

    调查显示,冷暴力在知识分子家庭中出现要多于普通家庭。究其原因,读者李女士认为,拥有高学历的人会觉得拳脚相加的暴力行为不符合他们的身份。此外,随着法律意识的增强,人们展开了一场不见硝烟的更“高级”的暴力方式。

    从事心理研究的李女士认为,家庭的冷暴力对女性精神和身体的伤害很大,容易引发女性的生理疾病,也容易造成精神上的疾患。夫妻间矛盾长期蓄积在心里,随时有可能引起身体的暴力,导致婚姻的破裂。对孩子而言,家庭冷暴力也会给孩子带来更深的伤害。

  观点:法律无奈家庭冷暴力

    据了解,目前法律上尚无“冷暴力”的明确界定。遭遇冷暴力的妇女如果到法院要求离婚要求赔偿,在取证方面便会遇到困难。不同于肢体上的肉体伤害,冷暴力在表面上不留痕迹。北京金朔律师事务所的孔宁律师告诉记者,目前关于婚姻家庭精神损害赔偿还没有明确的规定,立法中也没有关于精神暴力的内容。家庭“冷暴力”具有隐蔽性的特点,外加不能做伤情鉴定,只要夫妻双方不说,无法证明冷暴力的存在。

    孔律师说,很多精神暴力的受害者往往在举证上显得力不从心。比如说,对方不爱说话,法院很难界定他是性格孤僻还是故意实施精神虐待。如何及时寻求帮助、保全相关的证据已成为法律专业人士和社会学家日益关注的课题。孔律师呼吁社会更多注重人们的心理,建议社会多设立心理疏导机构,这样会缓解家庭冷暴力的发生。(记者 颜斐)

    背 景    冷暴力的数字调查

    一般情况下,提起家庭暴力,人们就会想到是身体上受到的伤害。而中国法学会最近的一项研究结果表明,与拳脚相加的身体暴力相比,长期不与妻子说话、辱骂妻子等精神暴力更加普遍。

    这项名为“反对针对妇女的家庭暴力对策研究与干预”的研究结果显示,65.3%到65.9%的家庭会出现丈夫不理睬妻子的现象,22.3%到29.6%的家庭会出现丈夫使劲关门或摔东西的行为,有23.8%到28.9%的家庭会出现丈夫辱骂妻子的现象,还有19%到21.7%的家庭中,丈夫会威胁要打妻子。

    “如果将三种暴力形式排列的话,从我们的资料可以看出,精神暴力排第一,身体暴力第二,性暴力发生比率最低,排在第三。”参加研究的专家们指出,精神暴力对妇女的伤害不亚于身体暴力,长期遭受精神暴力容易出现情绪表达障碍和性格扭曲。

    然而,目前社会上对精神暴力的认识却存在极大的偏差。有关调查表明,50%的受访者错误地认为,限制妻子与朋友交往、长期不与妻子说话、长期拒绝与妻子过性生活、耻笑妻子的缺陷弱点等精神层面的暴力并不算是家庭暴力。(新华社记者 李薇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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