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案第一被告王新的两名辩护律师 市民在法院门口看本案开庭公告
救助违法人员家属是警察的职责还是义务
第一被告坚称无罪
第二被告言悔落泪
发生在今年6月的成都“三岁幼女饿死”一案一直是媒体和公众关注的焦点。昨天(30日)上午9点,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原金堂县民警王新、黄小兵被新都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玩忽职守罪提起公诉。在事发后成都警方向媒体通报的初步处理结果中,共有10名警务人员受到停职、刑事拘留等处分,但这次只有王新、黄小兵走上被告席。控辩双方在法庭上唇枪舌剑,交锋激烈,而两名被告也表现不一:第一被告、原金堂县公安局城郊派出所副所长王新一直坚称自己无罪;第二被告、金堂县城郊派出所民警黄小兵则说自己“十分后悔”,并当庭落泪。
本报记者日前专程赶赴成都,记录庭审实况。
旁听席爆满多家媒体记者云集成都第一被告王新已于8月被取保候审
由于此案的两被告都是原金堂县公安干警,死者李思怡住在青白江区,案情还牵涉到青白江区警方,因此按照相关规定,此案由第三方新都区进行审理。
昨天早晨7点半,记者赶到距离成都市区半小时车程的新都区时,法院门口已经有先到的媒体同行在联系采访。“三岁幼女饿死案”在被披露后的4个多月里一直是媒体和公众关注的焦点,案件开庭的消息引来了北京、上海、广州等多家媒体的记者,但是小思怡的母亲李桂芳和其他亲属都没有到场。昨天的庭审被安排在一间只能容纳40人左右的小法庭举行,由于媒体记者和当地群众太多,旁听席位爆满,不少人都是站着听完长达5个多小时的庭审的。
上午9点,审判长宣布开庭。两名被告被法警带上来后,记者发现只有黄小兵身穿印有“新看”(新都看守所)字样的黄色马甲,而37岁的王新则身穿便装。在公诉人核实王新身份和经历时,记者才得知原来王新于今年7月1日被正式逮捕,8月14日已被取保候审,而第二被告黄小兵自7月被捕以来一直被关押在看守所里。
记者从公诉人和辩护人后来的陈述中获悉,王新被取保候审是出于“健康原因”,他1997年就被确诊患舌癌,做了手术后依然坚持工作,还因此多次受到警方嘉奖。记者席离王新只有一米之遥,可以清楚地看到他右颊下手术后留下的疤痕。
控辩双方唇枪舌剑交锋激烈是否失职成为庭审争论焦点
昨天出庭为两被告进行辩护的四位律师分别来自思创、川达两家律师事务所。由于案件备受媒体和公众关注,控辩双方都做了大量准备,在许多重要问题上针锋相对,庭审气氛从一开始就相当紧张。
公诉方宣读起诉书时,记者注意到其时间经过与先前媒体的报道出入不大,另外还增加了由成都市警方提供的小思怡尸体法医鉴定内容,并指称王新、黄小兵“身为国家工作人员”,“没有履行自身职责”、“造成幼女李思怡死亡的严重后果”,“涉嫌玩忽职守”等。
起诉书宣读完毕后,法官询问两位被告有无异议,黄小兵只说了一句:“我只是一名普通民警,是执行者,不是领导者。”而王新则对起诉书提出了多处异议,按他的说法,吸毒女李桂芳被送去强制戒毒时的确告诉了办案人员家中还有三岁女儿无人照料,而他马上就叫同行的副所长卢某与李桂芳的二姐家及青白江团结村派出所进行电话联系,但是起诉书中只指控他玩忽职守,却对成都青白江团结村派出所应负的责任只字未提。
尽管这时还没有到法庭辩论阶段,但王新的自辩词却成为控辩双方的“导火索”,双方自此开始“短兵相接”,展开“激战”。当时公诉人问王新:“你只是通过电话向青白江团结村派出所进行联系,而在送李桂芳去强制戒毒所的途中就要经过青白江,你为什么没有亲自或者派人去核实?”王新表示当
时已经是晚上10点多,强制戒毒所要求他们在11点前把人送到,没去与时间过于紧张有关。公诉人追问:“如果去的时候时间不够,为什么回来的时候还不去核实?而且当时卢某还提醒过你。”
王新一时语塞,经验丰富的辩护律师马上向法官提出反对意见:“公诉人只能就事实部分发出询问,‘为什么’这样的设问实际上是一种诱导,尤其是在现场来了很多媒体的情况下!”这个意见被法官予以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