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江苏频道南京6月25日电 今后,南京市城市流浪乞讨人员的处置,变过去的收容遣返为社会救助,从强制性的收容变为为符合条件的救助者提供方便。
6月18日,国务院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草案)》,同时废止1982年发布实施的《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各地收容站不再接受按照原《办法》送来的被收容人员,对已收容尚未离站的人员,组织核查清理,凡不属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乞讨人员遣散或遣返,确认为生活无着的,给予必要的生活救助。对多年积压滞留的痴呆傻智障人员、精神病人及治疗中的重病人员,继续提供生活照料、医疗救治外,同时向政府报告妥善安置。
据悉,为确保8月1日全国正式实施新《办法》,南京正积极做好相应准备,原南京市收容遣送站即将更名,地址已搬迁,新址建在尧化门,占地129亩,竣工后将成为南京最大的社会救助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