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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电“以旧换新”月底收官 严禁提前终止
2011年12月28日 14:40:22
来源: 安徽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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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针对近期一些地方家电销售企业擅自终止“以旧换新”业务,省商务厅要求各地切实做好家电以旧换新收尾工作,严禁各销售企业自行提前停止。

  据了解,家电以旧换新政策实施截止时间暂定为2011年12月31日。为保障广大消费者及企业利益,各地按照现行规定的政策期限,不折不扣地执行好家电以旧换新政策,严禁自行提前终止。政策到期后,家电以旧换新信息管理系统将为回收、销售、拆解企业合理延长时间录入数据,财政部门也将根据补贴兑付周期预留合理的清算时限。消费者在政策实施期内购买新家电、交售废旧家电(以家电以旧换新凭证所载日期为准)、企业按规定时限回收拆解,并在规定清算时限内提出申请的,各地不得拒绝办理兑付家电补贴、运费补贴以及拆解处理补贴。

  省商务厅有关负责人表示,各地要加大对财政补贴资金的监管力度,加强对销售、回收、拆解处理三个环节的监督检查,对企业申报材料不全的不予补贴;对有弄虚作假或骗补行为的企业及个人要取消补贴资格,从严处理并及时上报相关部门,发现骗补行为及时查处。(鲍亮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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