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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领家电补贴谨记3个月限期
2010年08月31日 10:18:56  来源: 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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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温馨提示

    旧家电回收后3个月内须领补贴

    广东省家电以旧换新政策规定,购买新家电、申报财政补贴流程:①购买人应在交售旧家电的3个月内,凭有效身份证件和家电以旧换新凭证到中标销售企业销售网点购买新家电,每交售1台旧家电可换购1台新家电,可在5个家电补贴种类中任意选择一种产品购买1台新家电,并配合销售网点对身份证件审核;②在工作人员指导下填写《家电以旧换新(家电)补贴资金申报表》;③按照新家电的正常销售价格减去10%补贴额(以规定的最高补贴上限为限)后的金额支付新家电货款。

    消委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在消费者逾期不领补贴,而商家又不提醒消费者的情况下,双方都是有责任的。(记者 陈春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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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幸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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