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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商品交易暂行办法征求意见 网店要实名
2010年04月03日 14:17:19  来源: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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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工商总局起草的《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受到网民和商家极大关注,相关问题也引发了一系列争议。昨天,这一办法的征求意见稿终于正式公示,“个人开网店须实名注册”等要求写进了办法。公众可以在4月21日前向有关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据悉,这一影响网络经济发展的管理办法年内有望正式颁布执行。

●个人网店是否办照留下余地

一直以来,网店经营者是否需要办理工商执照,一直是各方争议的焦点。根据工商总局制定的这一办法,网络商品经营者被明确为“通过网络销售商品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者自然人。”其中要求“自然人应当向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的经营者提出申请,提交其姓名和地址等真实身份信息。具备登记注册条件的,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注册。”

记者注意到,上述条款要求个人开网店须实名注册,但对不具备登记注册条件的个人,没有强制要求必须办理工商执照。昨晚,听到这一消息的网店经营者闫先生松了一口气,“要办照,将意味着像实体店一样,有资金门槛和专门的经营场所,还要缴纳各种税费。再想在网上小本微利经营,可就难了。”

对网上交易和网店的管理,在我国法律上仍是一片空白。2008年7月,北京市工商局有意将电子商务纳入监管,并制定出“加强电子商务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意见”,要求个人网店必须办照。但在此之后,此项要求不仅遭遇“执行难”,更有专家提出,这一规定将影响网络经济的繁荣发展,影响中小创业者的生计,不符合网络经济发展的要求等,导致这一规定至今仍处于尴尬境地。

●实名制将影响中小网络平台

实名注册将有效提高网络交易的“信用度”,大大减少各种网络经济案件和不诚信经营的现象。根据征求意见稿,不仅个人开网店须实名注册,已经办理执照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体工商户也被要求在醒目位置公开营业执照登载的信息,而像淘宝这样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的经营者,有义务“对经营主体身份进行审查”。

“工商部门之所以考虑实名制,目的就是为了解决电子商务发展中存在的诚信缺失问题。”据记者了解,目前淘宝网等规模化网络提供商早已实行了网络实名制,并且通过和公安部门、银行联网,核实网店经营者的账号信息。当当网、卓越网等规模化网站也进行了工商实体注册。但目前,大部分中小型网络交易平台并不要求卖家实名注册。

●部分规定操作性有待加强

征求意见稿规定,“经营者营业执照或者个人真实身份信息记录,以及交易记录等其他信息记录都要进行两年以上的备份保存。”经营者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商业秘密或者消费者个人信息等安全。网络提供商还须建立消费纠纷和解与消费维权自律制度,电子化的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可以作为处理消费投诉的依据等。

昨天,淘宝网有关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的意见稿中可能还有一些执行上的难处。比如,没有明确什么样的网店应该办理营业执照。艾瑞咨询集团高级分析师张艳平认为,电子化的购货凭证比较宽泛,包括电子订单信息,经营者与买家的聊天记录等,到底能不能算作购货凭证尚缺乏准确定义。

据了解,去年我国网购交易金额达到2630亿元,电子商务呈现逐年翻番增长态势。与此同时,各种网络商品交易不正当竞争和失信行为也在增长。业内商家和消费者希望,相关法律法规制订过程中,能兼顾监管需要和促进产业发展的需要。

(责任编辑: 郭小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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