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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拟警察”上岗,网络将会怎样?
2006年05月20日 07:52:49  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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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国公安机关互联网管理工作现场会上传来消息:公安部将向全国推广深圳市公安局网络管理的经验做法——在网上设立“虚拟警察”,依法公开管理互联网,并将此纳入社会治安管理总体框架。“虚拟警察”将在重庆、杭州等8个试点城市率先“上岗”。

    “有困难找警察”,现实生活中,人们都知道遇到危险与违法可以拨打110。而在数字虚拟世界中,遇到麻烦、纠纷和违法的事怎么办呢?人们看到,在松散式管理下,网络上的纠纷多是论坛版主、网站管理员出面调解一下,遇到敏感争议信息则是网站编辑删除或屏蔽。由于上述网络管理既无权威性、也无执法权限,效果十分有限,作用至多“聊胜于无”。面对网络不良现象,人们通常不知道、或是缺乏正规途径去反映或举报。由此,各类造谣煽动、不负责任的怪论频出;一些本可迅速解决查处的纠纷与案件很容易“时过境迁”;网上诈骗、赌博、淫秽色情等违法犯罪行为越发有恃无恐;即使通过传统手段报警,传统的侦破工作也面临诸多新困难。种种现象已引发一系列的争论,许多人疾呼虚拟世界法制规范已刻不容缓!

    此次公安部正式推广“虚拟警察”,在门户网站设立“报警岗亭”,建立“网上虚拟社区警务制度”,实行24小时网上巡查执勤等等,实际是正式确立了“网络执法”这一方式,表明网络绝非“三不管”地带,明确了网络已成为当今社会治安管理的重要组成环节。而由警察执法网络,既是职责所在,又名正言顺,这一方面增强了人们对“虚拟公共场所”规范管理的信心;另一方面,无疑也对警方的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人们看到,公安部要求“虚拟警察”要做到:公开制止、公开查处、公开教育警示、公开维护网上公共秩序。毫无疑问,“公开”原则符合规范化执法的方针,也便于群众监督。当然,设立“虚拟警察”技术保障很值得关注。如今网络犯罪的突出特点就是高技术、高智商。与之较量中,“网警”的专业素质无疑至关重要。各地警方如何吸引高素质人才,培养高水平网警队伍,显然不是一个简单的问题。再者,执法必须有法可依,但目前网络相关立法仍然比较滞后,网上各类新问题层出不穷,“虚拟警察”很可能面临明知有问题,法规却是空白的尴尬。目前警方仍然按照传统的划分地域方式开展“虚拟警察”试点,最终全面推广也很可能还是实行“管片责任制”,可网络是无疆域、跨地域的,这是否会造成新的懈怠与推诿?加上还有许多设在境外的网站,各种管理、协调难度显而易见。

    当然,所谓“万事开头难”,任何事物从无到有,从不健全到完善,都是必须经历的过程。而如今净化网络环境则是大势所趋,人心所向。事实上,提倡网络文明、网络道德也并非是孤立的新事物,这是社会长期发展探索,形成接受的秩序规范、意识形态、荣辱道德观在网络这一人类活动与交流拓展平台上的应有体现。虚拟警察已然正式亮相,公安部门提出的网上“见警率”、“管事率”明显提高,网上“公共场所”有序可控等目标,人们都将拭目以待。而促进维护虚拟世界和谐、健康、有序的大环境,更需要全体网民、网络服务商、社会等方方面面的积极协调与配合、共同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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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李燕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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