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是由于存在的这些不足,从2004年开始,我国电子政务的重心逐渐从基础的IT建设转移到深层次的应用开发上来,作为电子政务的主要建设者,电信运营商也要实现角色的转换,从以往的基础网络平台提供商转向全面、综合的业务解决方案提供商。这将是电子政务取得成效的关键,也是运营商在该项目实现盈利的基础。
首先,基础电信运营商要做好定位,做足定位。张勇进认为,在政府信息化主管部门看来,基础电信运营商自身的优势主要体现在网络设施、技术维护、先进方案、融资能力等方面。因此,基础电信运营商就要在链路层、网络层提供相适应的技术方案,为电子政务的市场化运作提供资金支持,为政府信息化主管部门提供可信的运维服务。
其次,基础电信运营商需要充分理解电子政务运作流程和业务流程。电子政务的宏观管理和微观运作自有其行业规律,任何企业要成功地参与,不能仅仅局限于理解项目招投标过程,也要跳出微观层面,吃透政府信息化方面的政策,从中观乃至宏观层面理解我国整个电子政务发展状况。“基础电信运营商不能代替政府部门来梳理业务流程,而是应配合业务流程提供相应的技术方案。一般而言,基础运营商不可能熟悉政府行政业务流程和行政规则,这些都是其弱项。流程梳理是政府部门或者电子政务专业咨询部门的强项。”
另外,基础电信运营商需要在官商学生态链中占据相应的地位,成为电子政务的企业公民。电子政务不仅政策性强,和政府行政改革联系紧密,而且学术性浓,需要专家学者的论证指导。政界、学界和商界建立起良好的对话和沟通机制,实现优势互补,是我国电子政务健康发展的不可或缺的条件。基础电信运营商可以利用自身的各种优势,在其中发挥很好的推动作用。
与前期的基础平台建设不同,运营商要参与电子政务应用系统的深度开发,必须与政府、软硬件厂商、系统集成商等联合起来,共同促进这一市场的繁荣。
电子政务为运营商提供新的盈利增长点
在很多人的眼里,电子政务对于运营商的战略意义远大于现实意义,因为在大规模的网络平台建设期,运营商的投入与产出是不成正比的,有人乐观地估计,实现盈利最少也要5年。要想缩短盈利的周期,运营商必须向政府推出越来越多的增值业务。
张勇进认为,在未来的十一五信息化建设中,电子政务建设投入仍然是巨大的现实市场,电子政务运维也为基础电信运营商提供了长期的盈利空间。可以说,运营商在未来的电子政务市场上大有文章可作,大有“钱”图。
2005年,是“十五”计划的收尾年,也是制定“十一五”发展规划的关口年。2005年,各级政府部门在完善基础网络设施和政府门户网站建设,加快信息资源共享的同时,将更加重视电子政务实际应用,由此运营商角色转换的过程也将加快。电子政务和行政改革结合更加紧密;政府行政能力进一步提高,利用门户网站提供更多的网上办事服务,推动服务型政府的建设。
“在这个大背景下,未来数年内,电子政务市场空间非常乐观,也将会为运营商创造持续、稳定而巨大的利润空间”,张勇进说。
第一,随着国家级电子政务二期或三期工程的启动,中央电子政务专项基金投入将会不断增长,“一站二网四库十三金”建设,仍然是将是国家专项资金投入的重点,同时,有可能会启动新的国家电子政务工程项目。基础网络设施是电子政务建设的基础内容,将为电信运营商带来巨大的盈利增长点。
第二,市场机制在电子政务建设中的深入应用将带来巨大的市场空间。电子政务建设规模巨大,单靠政府资金远远不够。电子政务市场化机制的深入推行和政府公共服务的不断创新,将给企业带来现实的利润增长点。“当然,前提是官商学生态链需要达成有效的共识,建立广泛的互信。”
第三,政府门户网站服务功能的发展,将会推动专业的电子政务网络终端的形成,创新电信运营商的盈利模式。未来几年,电子政务服务功能将会得到充分的发挥,政府外网和门户网站建设将是建设重点。即便是我国目前有9000多万网民,但是信息鸿沟仍然会长期存在。电子政务网络终端就是政府跨越鸿沟,全面整合农业时代、工业时代、信息时代特征的现实手段。电子政务网络终端,与政务外网和政府门户网站相连接,为那些不方便上网或者不习惯通过互联网办事的公民或者企业提供便利的公共服务。电子政务网络终端设备创新和服务增值方面的空间巨大,完全可以成为新的增长点。
第四,电子政务发展环境尤其是法律环境的完善,将为电子政务的发展保驾护航。电子签名法、行政许可法的实施,将强化电子政务的法律环境,稳步推进网上审批项目的发展。今后一段时间,我国在电子政务方面将会出台更多的法律规章,用法规形式保证电子政务的市场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