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在网上随处可见的所谓“网上药店”,全部都属于违法经营。昨天,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正式对外界发布《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对网站发布药品信息的行为进行了明确规范。
此次国家药监局将网上药品信息服务分为“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类,其中前者可提供有偿药品信息,而后者则只能提供共享的公共信息。
国家药监局还对网站所发布药品信息的内容做出了明确规范。记者注意到,在目前网上四处散播的垃圾邮件中,经常能够看到提供药品交易的所谓“网上药店”,而其经营的药品也多以产地不明的性药或滋补药为主,显然不具备合法身份;还有人甚至经营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等严控药品。对此国家药监局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明确表示,我国目前尚未开放互联网售药的权限,所有此类“网上药店”都属于违法经营。
记者也了解到,随着《互联网交易信息管理办法》日益浮出水面,今后对网上售药的经营开放也有望提上议事日程。(周健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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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售假药首次被查抄
昨天,市药监局查处了一起在网上兜售假药的案件。违法嫌疑人现已被公安机关控制。
市药品监管局在6月28日接到市公安局地下铁道分局提供的有关不法分子在网络上宣传并销售假药“复方珍宝丸”的情况。
在公安机关的配合下,药品监管人员在7月13日连夜对位于丰台区卢沟桥乡张仪村城建二公司宿舍楼4号院13号楼1层11号的非法制售假药的窝点进行了取缔查抄行动。共查获假药“复方珍宝丸”59盒、“双草复胰胶囊”111盒,另有未贴标签的上述两种假药1082瓶,据其销售价格统计,此现场查没的假药价值19万余元。以及用于制售假药的原料、空心胶囊和制售假药的作案工具,同时查没赃款7万余元。丰台公安机关还对违法嫌疑人李欣、李梅和李彩虹采取了控制措施。此案的查处工作仍在继续进行当中。
近年来,一些不法分子通过计算机网络非法设立网站及邮政信箱,利用网站及各种报纸进行广告宣传,在邮政信箱内从事非法销售假药的活动。最近市药监局接到上当受骗群众的举报较多,此类案件的发生呈上升趋势,给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造成严重的威胁。据悉,该案的查处,在全国尚属首例,现已引起广泛关注。根据对此类违法案件的查处原则,此案已移交丰台公安机关。(王良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