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千呼万唤始出来,人们早已盼望太久的手机三包规定于2001年11月15日开始正式实施。
手机三包规定指出,若手机主机从购买之日起一年内出现质量问题,厂家必须免费维修;售出7日内,主机出现故障,消费者可选择退货、换货或修理;售出第8日至第15日内,主机出现故障,消费者可选择换货或修理。消费者要求退货时,销售者应按发票价格一次退清,换货时,应当免费为消费者更换同型号、同规格的电话主机。三包期内,如果经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销售者亦要为消费者免费更换同型号、同规格的电话主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