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2月25日电(刘军)记者25日从全国测绘局长会议上了解到,国家测绘局将对截止到2011年3月31日未取得互联网地图服务测绘资质,仍从事互联网地图服务活动的从业单位予以公开曝光。2011年7月1日后对仍未改正的从业单位将依法予以查处。
据介绍,今年5月,国家测绘局发布了最新修订的《互联网地图服务专业标准》。《标准》规定,凡提出互联网地图服务测绘资质申请的单位,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将依照法定的行政许可程序、期限和条件,作出相关审批决定,并向社会公布。国家测绘局政府网站将及时更新取得互联网地图服务甲级测绘资质的单位名单。
《标准》修订实施以来,各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加强了对所辖区域互联网地图服务从业单位申请测绘资质的指导,有序推进甲、乙级互联网地图服务测绘资质审查工作,全国互联网地图服务测绘资质管理工作收效显著。截至目前,已经有50余家地图服务网站和网络运营商申请取得互联网地图服务甲级测绘资质。
国家测绘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互联网地图承载的地理信息是国家重要的基础性、战略性信息资源。我国互联网地图市场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带来一些地理信息安全问题。互联网地图一旦出现问题,不仅损害消费者利益,严重的会损害国家安全利益和民族尊严,甚至会带来恶劣的政治影响。因此,加强互联网地图服务测绘资质管理,对促进互联网地图市场健康发展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