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记者了解,黄光裕案二审期间,杜鹃已向法院缴纳了一审判处的2亿元罚金。按照一审判决,被法院以内幕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半的杜鹃原本应于2012年11月服满刑期。另外,黄光裕也在二审期间缴纳了6亿元罚金。
杜鹃1996年与黄光裕结婚,婚后共有3个孩子,夫妇俩在案发后相继被抓。去年12月黄光裕案提起公诉之前,杜鹃由于羁押期满改为取保候审。但在黄光裕案一审判决时,法院未对杜鹃宣告缓刑,杜被当庭收押。在此期间,国美董事会与黄光裕争夺公司控制权之争明朗化。
今年8月5日,国美电器在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针对黄光裕于2008年回购公司股份中被指称的违反公司董事的信托责任及信任的行为正式起诉,并追偿公司所遭受的损失。黄光裕则要求撤销陈晓的董事局主席职务。此后,国美董事会决定于9月28日召开特别股东大会。
杜鹃此时获释将为“国美夺权战”带来不确定性。按照法律规定,杜鹃被判处刑罚,在数年之内将无法出任国美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等职务,不能进入国美的管理层和董事会,但杜鹃与黄光裕同为国美大股东,重获自由后将代表黄光裕掌控局面。有国美内部人士表示,杜鹃精通财务资本业务运作,其能力不比黄光裕差。
终审宣判后,拥有香港居民身份的黄光裕可能会在北京服刑,度过自己漫长的牢狱生涯。(记者邱伟)
案情回放
一审查明,2007年9月至11月,黄光裕违反国家有关规定,非法兑换港币8.22亿余元。2007年4月至9月,黄光裕作为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董事,在决定该公司与其他公司资产重组、置换事项期间,指使他人使用其实际控制的85个股票账户购入该公司股票,成交额累计人民币14.15亿余元。至上述资产重组、置换信息公告日,上述股票账户的账面收益额为人民币3.09亿余元。此外,2006年至2008年间,黄光裕作为国美公司和鹏房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给该两公司谋取不正当利益,直接或指使他人给予相怀珠等5名国家工作人员的款物折合人民币456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