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传28张淫秽图片,点击量却超过25万余次,主谋罗某被公诉。
据悉,罗某在担任北京某电信技术有限公司无限互联网业务主管期间,指使下属杨某、袁某、丁某在本公司内通过手机wap业务传播淫秽图片。经过鉴定,自2007年1月1日至2007年5月9日共上传28张图片,但点击量却高达25万余次。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罗某等人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条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之规定,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等。由于点击量极高,本案被告人罗某有可能面临十年以上的监狱生活。值得关注的是,本案的被告人均未超过30岁。(记者李剑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