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在中国互联网数字音乐界闹得沸沸扬扬的七大唱片公司诉百度案,在百度一审胜诉后,各方都在期待二审的终审判决。但是昨(13)日,有消息人士对本报记者透露,目前各个唱片公司意见也非常不一致,“虽然国际唱片业协会(IFPI)还在背后强势推动着,但是不少唱片公司已经无心再进行这种诉讼”。
该人士表示
,这场官司很有可能无疾而终。不过,对于这一消息,唱片公司方面暂未表态。
颇富戏剧性的是,一审判决时的国际七大唱片公司到二审时仅剩下了5家,在华语音乐界最具影响的百代和金牌两家唱片公司分别和百度达成战略合作协议,退出了原告行列。
唱片公司既爱又恨投鼠忌器
事实上,音乐早已融入了互联网,网上下载免费MP3已成为普通网民日常生活的一部分。然而,这些内容大多没有获得唱片公司或版权方的授权,后者也无法从中获益。从第一首MP3音乐被放到互联网上开始,唱片公司的心就开始收紧。互联网数字内容出版商面临的最大难题是,盗版猖獗而正版得不到有效保护,致使数字产业链的上下游合作伙伴都感觉数字出版业盈利前景渺茫。
互联网和唱片公司的爱恨情愁也是一言难尽。唱片公司曾经一次次试图用法律的手段来解决同互联网的矛盾:此前,唱片公司通过起诉关闭了Naspter;他们通过起诉羁押了使用P2P下载的香港网民,但是最终收效甚微。
相比而言,如今的互联网甚至比唱片公司更像一个“造星平台”,像《老鼠爱大米》这样的网络歌曲通过互联网一炮而红的例子数不胜数;一首网络口水歌《两只蝴蝶》曾创造单月彩铃下载量500万次的纪录,有数据表明该单曲的产值已经过亿,这是任何一张超白金唱片都望尘莫及的天文数字——唱片公司不免对像百度一样的互联网平台是既爱又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