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知识产权成为一种“战略”,这又意味着什么呢?大百科全书上对“战略”的解释是这样的:指导战争全局的计划和策略,通常比喻决定全局的关键性谋划与策略。也就是说,知识产权不再是一个局部的、战术性的、非核心的功能,而将是宏观整体指导思想与行动方针,会贯穿体现于体系建设与日常实践
的方方面面。战略意味着前瞻性与引导性,即知识产权不仅对当前的实践与思想有指导意义,更应对面向未来的规划与部署产生规范与引领作用。同时,战略也是长久稳定而持续性的,往少了说也得十年八年的坚持。
当知识产权成为一种“战略”,但与这种战略高度形成鲜明反差的是,本应成为知识产权主角的企业反倒大都尚未把它当作自身的经营管理战略来对待。在相当一部分企业心目中,知识产权要么是麻烦化身的官司纠纷,要么是事不关己的学术名词,顶多是从有关部门那儿领来的一纸专利证书。但知识产权就是不可能是一种“战略”,那种能让企业致胜商道、基业长青的战略。一位民营企业的管理者是这样理解的:知识产权是个法律问题,而企业经营管理、战略发展是个商业问题,两者之间划不上等号。
那么,知识产权对于企业经营管理来说是否具有战略地位、或者说其本身就可以成为一种企业发展的战略观呢?精工爱普生是全球知名的高科技企业,如果只论规模,它算不上是什么超级企业。但在知识产权方面,爱普生却绝对称得上是一个超级实体:拥有日本排名前三的专利数;拥有一个500多人的知识产权本部;拥有连日本知识产权厅都望尘莫及的专利信息检索系统。这三个拥有意味着每年爱普生在知识产权方面的投入可谓是不惜成本。个中原因十分简单,因为在爱普生看来知识产权就是其经营管理的核心资产,而知识产权的保护、应用与创新就是其长期发展的核心战略之一。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爱普生的成功实践证明,知识产权完全可以成为一个企业经营发展的核心战略之一。事实上,随着知识经济的全面兴起,人们已经很难找到什么完全不需要知识产权介入的产业领域了。而这也就意味着,几乎任何一个企业都应该、也有必要将知识产权管理视作同控制成本、品牌塑造、市场拓展一样重要的战略元素来看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