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闻背景:伴随着网络游戏发展而出现的“虚拟财产”,一般指出现在网络游戏中的、有别于有形财产的一种“财产”,主要包括游戏账号、积分、Q币、装备等。由于具有一定的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能按照不同比例转换成现实中的货币等财产,这些“虚拟财产”常被公开或私下买卖,并引来网络“窃贼”关注。目前,我国法律对“虚拟财产”的定性仍无明确规定。
去年底,深圳市公安局破获了迄今为止全国最大规模的互联网“虚拟财产”盗窃团伙,该团伙自2005年5月以来,入侵了8000多个商业网站以及3000多个地方政府网站,共盗取QQ号码、游戏账号300多万个,涉案金额百万元,非法获利70多万元,其中最多一天盗号30多万个。针对“虚拟财产”的犯罪日益猖獗,“虚拟财产”的保护引来多方关注。
“网络盗窃”日趋职业化、产业化
“高峰时期,腾讯公司每天能收到约10万人次的申诉资料,反映QQ号码被盗。”3月17日至18日,以“网络与知识产权刑法保护”为主题的研讨会在深圳召开。来自全国的100多位专家学者、业内人士把关注重点放在了“网络犯罪”以及与之相关的“虚拟财产”保护问题上。腾讯公司高级执行副总裁兼首席行政官陈一丹在研讨会上表示,QQ号码被盗问题,现在已经到了很严重的地步。
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的统计数据显示,61%的游戏玩家有过“虚拟财产”被盗的经历,77%的游戏玩家感到现在的网络环境对其“虚拟财产”有威胁。
互联网发展迅速,“网络盗窃”不仅发案越来越频繁,盗窃行为也日趋职业化、产业化。中国电子商务协会政策法规委员会副主任阿拉木斯曾经对媒体说,目前“制造计算机病毒、传播计算机病毒、盗取网络账号、网上销赃,这四个环节已经构成了社会公认的盗号产业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