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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纳网络货币充值如同非法集资
2007年03月13日 10:32:46  来源:北京娱乐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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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代表声音

    服务中止网币无法退钱

    网络货币账户可比喻成一张欠条,然而我们注意到,这张欠条保存在欠债的运营商处,用户没有任何凭据。就像消费者订了桶装水,水票却在水厂那里收着。

    “如果水厂保管得好,当然没问题。”周洪宇说,问题是在一些运营商处,已经出现了诱骗或强迫消费的现象。还有一些运营商设有关于账户余额的“霸王条款”,比如在去年“网币冲击人民币”的争议中,网络运营商强调网币只能“单向流动”,即不接受退网币返还人民币,这其实是在排除用户的权利。所以,在网币的退款问题上,至少应当要求当运营商中止网币服务时(主动取消或企业破产),应清偿用户的网币账户余额。

    另外,账号失窃,网币也就无影无踪了。因此,具有人民币充值账户性质的网络货币,却没有得到相应的保护。

  吸引用户充值如同集资

    目前,网络货币的使用范围越来越广,比如可用于在线购买杀毒软件、为超女投票等,一些网站甚至用网币给版主发工资。基于此,周洪宇担心“网络货币一旦脱缰,受损的将不止是消费者的利益。”

    当网币不是在账户中沉睡,而是超越运营商的体系之外,在网民之间互相流通,购买市场上的商品或劳务时(发网币给版主就是购买劳务),就等于增加了货币供给量。网币在一定程度上,显出了网络“硬通货”的成色。

    据此,周洪宇担心运营商一边对真实收入逃税、一边虚造收入洗钱,还可能通过非常优惠的促销活动鼓励用户多充值网币,而相当一部分网币在账户内休眠,其行为类似于吸纳资金,这可能滑向非法集资。     

    中国人民银行人事司司长韩平表示,目前有关部门正在不断地对虚拟货币的影响进行调查研究。信报记者 陆欣/摄

    网币滋长网络赌博行为

    周洪宇提交的建议指出,正是因为个别虚拟货币成了人民币的“等价物”,甚至是“网上人民币”,显示出“网络硬通货的角色”,才使得非法赌博的非法所得可以兑现成人民币,进一步滋长了网络赌博行为。

    这是非常严重的问题,所以我“郑重地单辟一个标题”。周洪宇说,运营商开设一些带有彩头的游戏,利用网络货币在人民币与游戏的赌注品之间架设桥梁,让网民源源不断地把人民币送上了虚拟的赌桌。

    周洪宇说,除此之外,我们还可以发现目前网络游戏行业经营不规范,一些网站和游戏存在着明显或者隐含的赌博行为,而网币就因此成为第三方交易平台上公认通行的虚拟货币,可以购买实物商品,换成人民币,“这已经影响到国家的金融秩序。”

    ■央行回应

    建议将促进管理办法诞生

    对于周洪宇代表的建议,有专家表示,由于虚拟货币可无限发行,虽然发行量可能会影响其“汇率”,但虚拟货币代替人民币成为网上交易的一般等价物,必会冲击我国的金融秩序。

    对此,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人民银行人事司司长韩平昨天接受记者采访时则表示,从目前的情况来看,电子货币的发展非常迅速,有关部门也在不断地进行调查研究。周洪宇代表的这份建议会起到一个促进作用,促进监管部门去研究管理办法。(革继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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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李燕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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