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出台人才新规 激励优秀人才向科技生产一线流动
昨(8)日,我市出台《关于鼓励各类优秀人才创办(领办)科技型企业的意见(试行)》,对创办(领办)科技型企业的人才范围、创办(领办)科技型企业的范围及具体激励措施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要求。
《意见》提出,我市积极鼓励各类优秀人才向绵阳科技生产一线流动,创办(领办)科技型企业。
《意见》还明确了受鼓励创办(领办)企业的范围,具体包括:各类优秀人才在绵阳辖区内创办(领办)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目录》、当年《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优先发展技术领域》以及《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新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规定范围内的企业。
近期,将优先鼓励创办(领办)绵阳重点发展的“2+4”产业(电子信息、汽车零部件产业、食品及生物医药产业、冶金机械产业、材料及新能源产业、化工节能环保产业)领域内的科技型企业。
在鼓励政策方面,我市将采取“政策激励+政治激励+经济奖励”的方式,给予多方面的支持。在政策支持方面,我市将在充分用好用足现有的各项政策的基础上,陆续出台相关鼓励措施,确保优秀人才在创办(领办)科技型企业时,在项目立项、工商注册、经营场地、金融支持、贷款担保、专项资金扶持、相关费用减免等方面得到支持。
在政治激励和经济奖励方面,我市将对特别优秀的创办(领办)科技型企业人员给予提拔重用或给予经济重奖。 (本报记者 任远)
同步报道
我市就鼓励各类优秀人才
创办(领办)科技型企业作动员部署
本报讯 昨(8)日,全市鼓励各类优秀人才创办(领办)科技型企业部署动员会召开,传达贯彻我市《关于鼓励各类优秀人才创办(领办)科技型企业的意见(试行)》(简称《意见》)精神。就鼓励各类优秀人才创办(领办)科技型企业作动员部署。市委常委、组织部长、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付康作动员讲话。副市长王瑜主持会议。
付康要求,各级相关部门要准确理解各类优秀人才的涵盖范围,准确把握创办(领办)企业的产业性质,把现有的人才用好用活,对现有符合《意见》要求的科技型企业给予支持、鼓励;要搞好政策激励,落实好政治激励,强化经济激励,不断增强对各类优秀人才的吸引力;要扎实做好发动组织领导工作,在用人机制上寻求突破,为优秀人才提供舞台;要做好宣传、沟通工作,将《意见》及时传达到每个基层单位和每一个人,在全市范围内营造出“人人创新、全民创业”的良好社会氛围。
王瑜要求,各级相关部门要强化服务意识,对各类优秀人才做好沟通联系,准确掌握人才、企业信息,对涉及“2+4”产业的优秀人才、企业等要进行重点跟进和联系,引导一批现有的优秀人才加入到创办(领办)科技型企业的队伍中来。 (本报记者 任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