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将修订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
“增加用人单位综合评价为人才认定前置标准”、新增“近5年,国家能源研发(实验)中心主任为国家级人才”……昨日,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自从我市启动了高层次专业人才认定标准的修订工作以来,收到了全市150多条修订建议,经过层层讨论后整理出具备可操作性的53条建议,正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
记者了解到,此次修订中,将增加“用人单位综合评价”在人才认定中的重要作用,设为人才认定前置标准。对于分别符合杰出人才认定标准、国家级领军人才认定标准、地方级领军人才认定标准或者后备级人才认定标准者,均需要经过用人单位综合评价,才可分别推荐认定为杰出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地方级领军人才或者后备级人才。
拟新增35类认定标准,其中,“近5年,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主任,在任期内获国家发改部门考核结果为优秀者”、“近5年,国家能源研发(实验)中心主任”、“近5年,吴阶平医学奖获得者”可认定为国家级领军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