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少峰:“那么我们政府供应再多的地都会被开发商囤积在手中,它形不成真正的供应量,那么我们现在的这个供不应求这种假象就得不到改变,那么只要市场还是供不应求,只要这个需求远远大于这个供应量,那么房价它肯定会上涨,所以说囤地这是造成高房价的一个非常关键的一个原因。”
记者:“其实最终买单的还是消费者?”
杨少峰:“对,最终的买单当然是消费者。”
经过这么梳理,我们看的很明显,土地市场和商品房市场的供需链条,在房地产开发商手上被死死卡住了。一方面他们把大量供应的土地捏在手里,不断增值;另一方面,他们又在商品房市场,人为制造紧张,抬高房价,获取更高的利润。两本帐,怎么算开发商都合适。
为了遏制开发商的囤地冲动,国家也出台了不少监管政策。可为什么这些政策措施却不太管用,开发商手上的地越来越多呢?
在北京大学房地产研究所所长陈国强看来,企业之所以敢于大规模拿地和囤地,是基于利益驱动,而地方政府纵容这种囤地的行为,同样也是利益驱动。
囤积现象屡禁不止的原因:政策如同一纸空文
前面我们了解到,由于开发商大量囤地,今年即使加大了土地供应量,但房地产市场还是出现了地价房价齐涨的现象。
其实,对于闲置土地处理的相关政策早就出台了,早在1994,我国就颁布了《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在1999年国土资源部门又发布了《闲置土地处置办法》。这两部法规中明确规定,“对超过出让合同约定动工开发日期满1年而尚未开发的,征收土地闲置费;满2年未动工开发的,将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这些法规白纸黑字地写在那儿,规定也是一次比一次严,为什么我们看到开发商还是敢明目张胆的大肆囤地呢?
为了进一步打击屡禁不止的囤地现象,2008年1月7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再次重申土地闲置满两年、依法应当无偿收回的,坚决无偿收回。土地闲置满一年不满两年的,按出让或划拨土地价款的20%征收土地闲置费,闲置房地产用地要征缴增值地价。然而,这个通知并没有能够改变长期以来一直存在的囤地现象。
潘石屹:“政府基本上每年都在说,要清理闲置土地,每年都在清理闲置土地,现在政府这个政策有点像狼来了一样,每年都喊狼来了,每年都喊狼来了,结果狼没有来,所以就是所有的人都说是这个政策是不会执行的,就是闲置两年土地也不会收回的,闲置一年的土地也不会收闲置费的,所以这样的话就是,让大家的胆子更大了,就更大规模的圈地。”
在北京大学房地产研究所所长陈国强看来,企业之所以敢于大规模拿地和囤地,是基于利益驱动。而地方政府纵容这种囤地的行为,同样也是利益驱动。
北京大学房地产研究所所长陈国强:“它也实际上有很多的顾虑,因为有利益的考量,有和企业关系的,具体的经办人或者相关的官员可能跟,跟这些地块背后的这些项目都有千丝万缕的这种利益关系,所以这个事情就没办法操作。”
在杨少峰看来,要想彻底改变开发商囤地的现状,需要相关政府部门真正痛下决心,加大执法力度。
[1] [2] [3] [4] [5]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