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深圳8月11日专电(记者王传真)闹得沸沸扬扬的深圳首例“断供案”出现了新变化,被工商银行南山支行起诉到法院的深圳浪琴屿楼盘业主唐某,与其代理律师刘子孺因费用问题于日前解除了委托代理关系,原定于8月12日在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开庭的这宗“断供案”将延期。
据介绍,涉案房产是业主唐
某2007年6月以抵押贷款的方式购买的属于浪琴屿楼盘的1套二手房,总价230万元,银行贷款190万元,今年1至4月,唐某因资金紧张未能按期还银行贷款,被银行告上法庭。此后,唐某于今年5月和6月又开始向银行还了6万元贷款。
该案原代理律师刘子孺认为,唐某并不是恶意欠款,主要是因为深圳房价下跌幅度太大造成了资金周转困难,当时以230万元购买的房子,现在以190万元的价格也无法转手。如果真的要通过法庭来解决,会使本已承受很大经济压力的唐某困难更大,一旦开庭,被告需要缴纳诉讼费、财产保全费等费用。
银行方面认为,这起事件不属于“断供”行为,只是这名客户逾期不能偿还银行贷款,银行依照合同办事,将违约者起诉到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