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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成本太低 房地产商成为“偷税”大户
2008年05月09日 10:04:06  来源: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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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江苏省地税局通报近年来查处的较为典型的10起偷逃税案件,累计补税款达到2513.67万元。这10起偷逃税案件涉案企业中有6家是房地产开发公司,其偷逃税手法五花八门,有的少结转商品房销售收入,有的虚列拆迁补偿费计入开发成本,有的多列财务费用、多开支成本,少缴企业所得税;有的少
申报缴纳房地产税,有的则不按规定申报或采取虚假纳税申报和隐匿收入等手段少申报缴税。(新华报业网2008年5月5日)

    房地产商成为偷税大户,早已不是什么新闻。在房价居高不下、越来越多的人买不起房的今天,房地产商竟成为“欠税大户”。地产富豪之所以欠下巨额税款,并非是其意识不到做生意挣钱是要缴税的,而是一种明目张胆的“逃税”行为,而地产富豪之所以沦为欠税大户,如果没有“撑腰者”,不会如此有恃无恐地连年欠税。

    近年来,房地产业仿佛有着超常的魔力,正以超乎常规的速度复制着越来越多的富豪巨子,这其中有许多人是从一穷二白起家的,并且有着与“亿万身价”极不相称的年龄和经历。难道国内房地产业真的成为遍地黄金的“聚宝盆”?成为造就富商巨子的“摇篮”?其实并不尽然。众所周知,时下,房价之所以居高不下,与地方政府的推波助澜不无关系。在一些热点地区和城市,房地产业对地方GDP的贡献率高的可达1/4到1/3。为了追求各自的政绩和商业利益,房地产企业与地方政府往往是结成利益同盟关系。在这种情形下,不法商家连年不缴税款就成为可能。

    从目前情况看,房地产商偷税逃税行为即使受到查处,一般就是补缴税款,最多象征性地处以罚款,因偷税逃税受到法律追究的房地产商基本没有。因此,如何以刚性的制度和完善的公共政策,使房地产商依法缴税就显得尤为必要。

    尽管人们并不奢望富人们个个都能成为社会的楷模,但是人们有理由要求富人们严格遵守法律,成为守法公民。偷税、漏税违反了法律,依法应受到法律的严惩。对于时下出现的一些房地产商偷税漏税的现象,一个有力的措施是提高他们的违法成本,让他们对于自己偷逃税收的行为付出昂贵的代价,更重要的是,要规范房地产市场发展,尽快告别粗放型的房地产开发经营模式,使房地产行业走上健康、良性的发展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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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陈光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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