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新华网主页 - 新华房产
北京已购经济适用房上市交易4月8日为"分水岭"
2008年04月15日 14:36:17  来源:中国新闻网
【字号  留言 打印 关闭 

    北京市建委会同市国土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等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有关问题的通知》,本市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以4月8日为“分水岭”,实行“新房新办法,老房老办法”。

    北京市建委表示,新房和老房的区分方法,以《通知》下发之日是否签订购房合同来区分。下发之日后签订
合同的为新房,下发之日前签订合同的为老房。

    其中,对于新房而言,取得契税完税凭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未满5年的不得上市,确需上市的由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通过摇号等方式确定符合条件的购房人按原价购买或由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按原价回购;5年后上市出售应补交土地收益等价款,补交金额根据原购经济适用住房时的价格和出售时同地段房屋状况基本相似的普通商品房价差的70%补交,同等价格条件下,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产权人户口所在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可以优先回购。

    对于老房而言,取得契税完税凭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未满5年的不能上市交易,确需上市交易由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通过摇号等方式确定符合条件的购房人按原价购买或由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按原价回购;5年后可上市交易,补交价款按原有关规定执行,即按上市成交价的10%补交土地收益等价款,同等价格条件下,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产权人户口所在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可以优先回购。

更多内容请关注房产频道 >>
打印】 【纠错】 【评论】 【主编信箱
(责任编辑: 陈光义 )
· 贵阳明年经济适用房建设将占住房建设总面积的21%
· 上海经适房“开闸” 首批160万平方米即将开工
· 广州经适房停售数年后开始接受申请
· 上海首批160万平方米经济适用房即将开工
· 北京市建委:经济适用房只能自住 不得出租出借
· 新加坡政府表示将主要通过BTO模式建造经济适用房
  用户名 密码 匿名
请您发表感言,注意文明用语并遵守相关规定
 查看评论 留言须知
· 上海楼盘合同撤销率畸高 开发商对抗政策是主因
· 北京已购经济适用房上市交易4月8日为"分水岭"
· 英国《经济学家》:中国房地产业出现裂痕
· 房地产市场短期“变数”难改行业长期趋势
· 仲量联行预计:今年全球房地产直投将减少30%
· 中国房协秘书长朱中:推动市场理性稳健的发展
· 每个房号收取3万-5万元 经适房号做饵骗得百万
· 王石麾下高管年薪全破200万 再登地产高薪榜首
· 银行不再优先支持地产行业 贷款按最高限制执行
· 肖莉:行业资金来源面临挑战 房企应坚持稳健经营
· 潘石屹:进入"房少地多"时代 行业规模将不断萎缩
· 房地产行业今年缺钱1万亿 土地囤积恰逢资金紧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