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示:2007年中国楼市可谓“波澜壮阔”,房价一路“高歌猛进”。从住房体制改革到物权法的实施,每一个政策出台都能激起一片“涟漪”。土地违法查处力度不断加大、房贷市场进一步紧缩、物业税征收预期备受关注。2008年,中国楼市又将何去何从?
在这新旧年度更替的关键档口,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要求改革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严限划拨用地范围。并就小产权房作了明确规定:城镇居民不得到农村购买宅基地、农民住宅或“小产权房”。使小产权房
争议最终有了“最官方”的解释。同时,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近日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的补充通知
》,明确了以家庭为单位认定借款人房贷次数,严格住房消费贷款管理。“二套房”之争也尘埃落定。

此前,由于没有明确“第二套房”或“多套房”的认定标准,各商业银行在执行房贷政策时,有的以“人”为单位,有的则以“户”为单位,曾给房贷市场带来不少疑惑。
(资料图片)
新华网北京12月11日电(记者
安蓓、王宇)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近日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的补充通知
》,明确了以家庭为单位认定借款人房贷次数,严格住房消费贷款管理。
人民银行、银监会有关负责人11日就房贷认定标准等相关细则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为何再出细则?
答:9月27日,人民银行和银监会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的通知》,从严格房地产开发贷款管理、住房消费贷款管理和商业用房贷款管理等方面进一步加强了对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的调控,引导个人住房消费与投资行为。通知下发后,社会总体反映是积极的,调控作用正在逐步显现。
前一段时期,舆论反映和关注较多的是对第二套房或多套房的认定标准。针对通知中有关规定和政策导向的不同理解,为保持政策的严肃性、有效性和可操作性,人民银行、银监会在反复研究并充分听取部分商业银行意见的基础上,于近日联合发布《关于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的补充通知》,就严格住房消费贷款管理的有关问题作出明确规定。
问:缘何以家庭为单位认定借款人房贷次数?
答:补充通知明确,商业银行应以家庭为单位认定住房贷款的次数。从中国国情出发,以家庭为单位认定比较合理,而且也符合我国夫妻财产共有的法律规定,这样既与我国家庭现实一致,又有利于严格执行通知规定,强化宏观调控。考虑到“家庭”的成员构成有很大区别,补充通知特别明确,作为认定借款人住房贷款次数标准的“家庭”成员范围仅指借款人及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 [
阅读全文]

关于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补充通知全文
补充通知如下:
一、以借款人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为单位认定房贷次数。
二、对于已利用银行贷款购买首套自住房的家庭,如其人均住房面积低于当地平均水平,再次向商业银行申请住房贷款的,可比照首套自住房贷款政策执行,但借款人应当提供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依据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出具的家庭住房总面积查询结果。当地人均住房平均水平以统计部门公布上年度数据为准。其他均按第二套房贷执行。
三、已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家庭,再次向商业银行申请住房贷款的,按前款规定执行。
四、商业银行应切实履行告知义务,要求借款人按诚信原则提交真实的房产、收入、户籍、税收等证明材料。凡发现填报虚假信息、提供虚假证明的,所有商业银行都不得受理其信贷申请。对于出具虚假收入证明并已被查实的单位,所有商业银行不得再采信其证明。对发生上述情况的借款人和单位,商业银行应及时向其所在地银行业协会报告,由银行业协会负责收集上述信息并予以通报,监管部门列入重点检查内容。[全文]
[虚假证明将被所有银行拒贷] [新通知或加速房价下跌] [不符合新政可能被“追回”]

公积金贷款首度纳入"紧缩令"
房贷冲击加倍增大 [上海证券报]
“多种迹象表明,《补充通知》将房贷新政的紧缩力度进一步加强。但如何确认购房者之间的夫妻和亲属关系,如何严查税收、户籍、房产、收入等多项个人信息,还需要地方执行部门的全面配合。政策越繁杂越是给执行者留下放松的空间。”专家提醒。
经济视点:“第二套房”为何这样认定? [人民日报]
有专家指出,“第二套房”认定标准不统一,可能使购房者在实际操作中有较大的“活动空间”来规避“房贷新政”的调控作用,比如购房者可以用父母、兄弟姐妹、子女、配偶等人的名义购买住房,还可以通过先全额付款再抵押贷款的方式进行买房操作。这样一来,“房贷新政”可能难以真正落到实处。
解读央行第二套房贷"细则"
从紧货币政策的信号 [解放日报]
银监会强调,各商业银行制定的细则,既要符合文件精神,又要具有操作性,尤其要制定借款人信息资料的收集和信贷审查工作的规定,对借款人提供的个人住房信息、收入信息、家庭信息的真实性要有严格的审查甄别措施。而央行、银监会一段时间后,将对商业银行的执行情况进行现场检查,严厉查处假按揭、加按揭、转按揭等违规行为和变通做法。
经济评论:实行“从紧的货币政策”深刻影响楼市 [市场报]
易宪容说,我们可以看到, 2007 年以来,为防止固定资产增长过快,缓解贸易顺差过大矛盾,控制物价过快上涨,抑制信贷过快增长,缓解流动性过剩等,国家各个部门采取了一系列的宏观调控政策,比如,央行 5 次调高存贷款利率, 10 次提高存款准备金率,财政部发行特别国债回收流动性,国务院大幅降低利息税率,以及相应的土地政策和税收政策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