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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蓝本”调查:破解低中收入阶层住房困难
2007年12月06日 13:30:10  来源:中国经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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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保障

随着厦门社会住房保障体系建设的迅速推进,厦门低中收入居民的住房梦变得不再遥远。(资料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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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住房保障“路线图”勾勒政策变化新曲线 视频

    住房政策由“福利性”向“保障性”转变,覆盖全市40%城镇人口

    在厦门市相对较好的地段拥有一套住房需要多少成本?动辄每平方米一万多元的房价令无数低中收入居民望而却步。但随着厦门社会住房保障体系建设的迅速推进,随着高林居住区、万景公寓等保障性住房项目的相继落成,厦门低中收入居民的住房梦变得不再遥远。

    走进厦门市高林小区一套约60平方米的两室一厅保障性住房,记者眼前一亮,整间房子的基调为白色墙壁、浅鹅黄色地板,原木色的家具点缀其间,风格简洁流畅,非常贴近厦门的海岛气息。记者了解到,作为社会保障性住房主要代建单位的厦门住宅建设集团,目前已开工建设社会保障性住房2万套,包括高林居住区、万景公寓、杏北新城、集美滨水小区等保障性住房项目,占了厦门市保障性住宅大部分的建设量。一大批社会保障性商品房、社会保障性租赁房、廉租房,已经迎来了第一批低中收入居民入住。

    厦门住宅建设集团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按照市里的要求,这些社会保障性住房项目规模大、工期紧、价格低,但品质绝不能低于同类商品房,要确保百姓住得满意、住得放心。正是出于这样的考虑,市政府才把社会保障性住房项目交由住宅集团这样有实力、有经验、又有责任感的大型国企代建。

    在今年8月份由国务院主持召开的全国城市住宅工作会议上,如何保障低收入家庭的住房成为中心议题。作为先行者,厦门市的经验得以在此次会议上广泛交流,许多与会城市纷纷表示,厦门的社会保障性住房建设模式“富有创造性,可操作性强,力度大,非常值得学习研究”。

    何谓社会保障性住房?厦门对这一概念的解释是:政府提供的限定建设标准、供应对象和租售价格或租金标准、具有保障性质的住房,具体包括社会保障性商品房、社会保障性租赁房、廉租房和安置房,构成对不同收入家庭实行不同住房保障政策的住房保障体系。

    对厦门市的这一探索,有媒体评论说:“厦门社会保障性住房体系设计似乎正在成为全国房改新政的蓝本。”

    事实上,到目前为止,厦门的商品房价格之高仍令人咋舌。但通过建立社会住房保障体系,已经使人们看到了破解住房难题的希望。一方面,覆盖面达40%的低中收入目标群体得到了获取廉租房和经济房的公平机制;另一方面,社会保障性住房有效遏止了商品房价格的过快上涨,厦门的商品房价格涨幅,“已经从全国第2位降到了20多位”。

    安居才能乐业,厦门社会住房保障体系的建设,无疑踩准了构建和谐社会的节拍。

  旧有供应体系存弊端

    低中收入家庭住房难

    “厦门地理位置优越,城市建设管理比较成熟,又是重要的对外口岸。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居住环境日益改善,厦门的商品房价格年年上涨。”厦门市副市长裴金佳告诉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高房价现已远远超出厦门低中收入家庭的承受能力,解决低中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现实地摆在市委、市政府面前。

    据介绍,作为经济特区和海峡西岸重要的中心城市,并拥有全国环保模范城市、全国卫生城市、全国优秀旅游城市、联合国人居奖、首批全国文明城市等一系列荣誉称号的厦门,成为周边城市乃至东南亚华侨华人理想的购房首选之地。这些年厦门房价的过快增长,很大程度上缘自这些外来购房者的大量涌入。据厦门市相关部门统计,目前外地购房者的比例占56%,境外购买者占7%。

    “住房问题是民生大事,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事关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事关和谐社会构建。”裴金佳说,“对那些买不起房子的人,政府有职责给予保障。”

    在过去的探索中,住房供应体系由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商品住房三个层次构成,廉租房针对最低生活保障线以下群体,供应量有限;经济适用房更多考虑的是“福利性”而非“保障性”,只售不租,对象模糊,且建筑面积较大,对于低中收入家庭来说,经济适用房的价格依然承受不起。这样,就导致了低中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及新参加工作的职工既买不起住房、又够不上廉租房的申请资格,成了政策的“夹心层”。

    怎样才能有效地解决城市低中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2006年5月10日,厦门市委常委会专题研究了社会保障性住房工作,认为住房是一种特殊商品,面对不同收入水平的社会群众,对中低收入群体具有一定的公益性质,政府对解决低中收入家庭住房困难负有重要责任,应该把市场调节与政府保障行为分开。由此,社会保障性住房概念应运而生。

    “为了把这件事关人民群众利益的好事办好,我们先后三次组织有关人员到香港学习公屋、居屋的经验和做法。”裴金佳介绍说。

    调控市场转向保障 房改十年轮回的厦门样本调查  

    历经福利分房,到住房产业化,再到现在的建设社会保障性住房体系,行政性调控商品房地产市场的努力事实上不得不黯然退位,政府将自己的职能重新定位到“保障”二字。

    “市场归市场、保障归政府”的架构,成为8月13日“24号文”发布与8月24日的全国城市住宅工作会议后贯彻的方向。然而,政府能否把市场与保障理性地区分,能否把握好参与的界限,仍是二者能否各归其位的关键,否则政策走形的历史仍会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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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杨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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