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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地等于有钱? 整治开发商囤地先斗"大地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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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年09月18日 08:19:19 来源:新京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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碧桂园之所以成为全国最大“地主”,一方面是因为有钱,卖房暴利、上市融资、银行支持都为开发商囤地储备了充裕的资金。(资料图片) 《中国房地产企业竞争力研究报告》日前发布,全国最大的“地主”是碧桂园,土地储备4500万平方米。在许多二三线城市,越来越多的房地产企业难以拿到土地,规模较大的跨区房地产企业往往具有明显的竞争优势。(9月17日新华社) 碧桂园之所以成为全国最大“地主”,一方面是因为有钱,卖房暴利、上市融资、银行支持都为开发商囤地储备了充裕的资金。另一方面,碧桂园作为上市公司,必须用土地储备量来吸引投资者。还有一点就是开发商的过人胆略,即以赌博的方式加速垄断。 反过来,有地就等于有钱,4500万平方米的土地储备可以让碧桂园在股市更具资金吸附力,同时也可以吸引银行继续信贷支持,从而加快了碧桂园以后的拿地节奏,可以把更多的土地圈进来。相信,仅现有的土地储备量就可以维持碧桂园“一生”富贵,如果政府继续允许碧桂园疯狂拿地,碧桂园都不用做开发商了,只做土地“倒爷”就会富得流油。 必须承认,像碧桂园这样大肆囤地的地产巨头,其对楼市生态的破坏性是不容忽视的。这种大批量的圈地行为,不仅在挤占有限的开发用地资源,使其他中小开发商无地开发;同时,高价拿地行为,实质也是一种哄抬地价进而哄抬房价的行为。,如果不及时纠正这种行为不但加剧买房人负担、提前透支楼市消费力,迫使中小开发商提前退场,而且还将增大国家的宏观调控压力。 可以说,不管是1994年颁布的《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还是1999年颁发的《闲置土地处置办法》,都在对囤地行为严厉打击,然而,现实与梦想还存在很大差距。违法成本小于违法所得是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其次,执法部门执法不严甚至徇私舞弊,致使对开发商的处罚和闲置土地的收回力度不够。另外,还有一点,就是对开发商囤地行为定性不准,致使大部分开发商游移在非法与合法之间。 基于此,笔者建议政府整治囤地,其意义有三。 首先,巨头开发商囤地数量巨大,影响恶劣。主管部门与其大海捞针般的去打击囤地,不如集中精力重点突破。因为巨头开发商的“标杆”作用是显而易见的。督促这些开发商尽早开发,能极大地满足市场房子供应。 其次,需要审查巨头开发商拿地环节的合法性。这些开发商在大城市拿地相比而言比较透明,但在二三线城市就不好说了。几天前,新华社就报道过香港某开发商在内蒙古乌兰察布市,以每平方米20元的价格曲线拿地的过程,让人震惊。 再次,看巨头开发商如何在非法与合法囤地之间打“太极”,以便调整政策和执法方式。尤其值得注意的是,为防止地方政府包庇,对这些巨头开发商的囤地行为,国土部和纪检部门最好直接插手。(北京媒体从业者 冯海宁)
全国各地“地王”频现,多次出现楼面地价达到甚至超过周边商品房价的现象,犹如“面粉”贵过“面包”。(资料图片)
近期,全国各地“地王”频现,多次出现楼面地价达到甚至超过周边商品房价的现象,犹如“面粉”贵过“面包”。不少地产专家认为,按照常理,“面粉”长期贵于“面包”是不可持续的,开发商以及部分投资者应该注意其中蕴含的风险。
最近一段时间以来,全国二线城市新“地王”迭出。屡屡出现的“天价”竞拍其实正凸显出当前房地产市场的“森林法则”——越是资本雄厚的开发商越能拿到日益稀缺的土地资源,而大量的普通开发商只能望楼兴叹,而“森林法则”导致的最终结果是房价被少数“寡头”所垄断。
土地拍卖制度的初衷,是为了使土地价格较好地反映市场供求关系,让地方政府获取更多财政收入。但是,由于地方政府把拍卖出高价当成惟一目的,已经使土地拍卖的“价值发现”功能失灵,从而,使地价成为助推房价的帮凶。因此,必须改革土地拍卖制度,将其与民生问题挂钩,避免土地拍卖对民生问题的伤害。 “上海地王”“广州地王”“天津地王”“武汉地王”……地价狂飙,“地王”频出,开发商们正在饕餮一场“地产盛宴”。一边“跑马圈地”,一边凭借土地储备从股市迅速融得逾千亿巨资,时间之短、规模之大,自沪深股市成立以来,其他行业无出其右。 前不久,长沙土地出让市场诞生“92亿”的全国新“地王”,一时引来业界一片惊诧与非议。其实,近两年来,各地“地王”宝座屡屡被颠覆,仅是今年7月就传出万科26.8亿元拿下广东地王,富力50亿元轻取天津地王。这些新闻给人的感觉是:没有最贵的,只有更贵的;开发商给人的感觉是:没有大胆的,只有更大胆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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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杨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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